禁养区养殖遇上拆迁怎么办?
之前小编给大家介绍过禁养区划定的相关规定,在环境整治以及大规模进行旧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背景下,养殖场遇上拆迁是常有的事。关于开办养殖场的条件以及程序小编之前也做过简单的介绍,今天小编带大家来探讨一下在禁养区养殖遇上拆迁怎么办?
所谓禁养区养殖就是指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内、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边界范围内建设养殖场。或者是在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或者风景名胜区除核心景区以外的区域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禁养区拆迁就是指上述区域范围内发生了征收行为,禁养区的征收会根据其所处土地的性质分别适用《土地管理法》或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征收。
相信搞养殖的朋友最关心的问题是在禁养区内养殖遇上拆迁是否有补偿?小编认为是否有补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假设养殖场是在禁养区划定之后建设的,那么这种情况下申请时时就不会通过,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建设的养殖场属于违建,违建会被拆除没有补偿。
假设养殖场是在禁养区划定之前建设的,而且获得了相关许可,经营合法,那么就可以获得补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精神,被划定为禁养区的养殖场,实行能搬迁则搬迁,不能搬迁才拆迁。对于可能被拆迁的养殖场要给予合理补偿。
养殖场拆迁的补偿包括哪些?各地关于养殖场补偿的规定不一,通常来说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棚舍补偿、棚舍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可移动设备搬迁费用、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搬迁补助费以及临时安置费等。
在此,小编需要着重提醒一下,养殖户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的精神,该《意见》传达了如下精神:对于畜禽养殖场的环保问题,要以支持和鼓励养殖场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为主,拆迁不是主要的办法,更不是唯一的办法。要给予一定的过渡期,不能简单地今天提出要求,明天就要达到,这显然不客观,也不现实。要通过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引导养殖场户发展种养循环、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能力,以实现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实践中有些地方就是简单粗暴的实施拆迁,对于禁养区的养殖场不分情况,不因地制宜的采取措施,而是一昧追求快,这是不符合国家政策所提倡的精神的。因此,被划入禁养区的养殖户们在遇到环境整治时要积极调查相关情况,尽可能争取最大利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