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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
阜阳市重污染天气
预警信息通报
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商请做好近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函》,阜阳市决定发布黄色预警,自11月15日2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严格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1)在保持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根据空气相对湿度、气温等气象条件,加密洒水降尘作业。不结冰的情况下,在正常作业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道路机械化湿扫、冲洗去污和活水降尘作业,进一步加大非机动车道冲洗和洒水。
(2)在确保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基础上,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采取“一广一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错峰生产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减排比例应,达到全市占比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原已停产企业,执行停产要求,不得在预警期间擅自恢复生产。
(3)城区停止拆迁工地、建筑工地、道路工地等涉土、基础施工作业;停止堆场、码头涉细粉料作业,增加工地洒频次,落实防扬尘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禁止城区建筑垃圾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城区禁行重型货运等柴油车辆。
(5)大型运输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6)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7)根据重污染情况和能见度,视情封闭高速公路道
请市民做好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等
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
停止/避免/减少户外活动;
般人群应避免/减少户外活动
户外活动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来源:阜阳公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