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咱们临泉越来越好
元旦春节将至
县委部署开展
“大家齐动手 干净过大年”专项活动
号召社会齐心协力
开展交通大畅通
秩序大规范
环境大整治三大专项行动
马路不宽
却总是有些驾驶人爱“任性”
路上没车位
就插空把车停在
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这些“方便快捷”的地方
可他们这么一停
却让行人无路可走
其他过往车辆违法乱走
为保障城区道路畅通和行人安全,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临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原则下,在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符合停车条件的区域统一施划了道路停车泊位。但是,有一些车主仍然我行我素的乱停乱放,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还造成了安全隐患。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规范停车那些事~
机动车应当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或进入停车场有序停放。
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依次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逆向、超出、跨骑泊位。
商家、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
占用主干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盲道停放等行为的,均属违章停车。
违章停车将收获由交管部门发放的“大礼包”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临泉交警将加强管理和查处力度,对违章停放的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不服从管理,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可能有的朋友会问
停车泊位不够用怎么办?
请就近选择停车场停放!
停车场位置如图所示
说完机动车
我们再来讲一下非机动车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应当有序停放在规范设置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并按照停车泊位指示方向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汽车停车泊位,违者拖移!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
维护道路停车秩序
共同营造大美临泉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
城市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