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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决遏制此类犯罪,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文山市公安局决定从4月起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举报范围
1、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提前预定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2、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违法犯罪活动。
3、以销售“养老产品”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4、以宣称“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5、以代办“养老保险”“提前退休”名义,收取材料费、好处费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6、以开展“养老帮扶”名义,利用微信建群,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向老年人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 举报方式
(一)举报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3、当面举报:举报人可到云南省文山市新平街道腾龙北路文山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楼222办公室当面举报。
(二)倡导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举报人必须实事求是,应尽可能提供线索或者案件的时间、地点,以及犯罪嫌疑人姓名、住址、主要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不得故意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漏情况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三、 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专项行动结束。
文山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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