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类案件的办理中,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交通不便等客观因素影响,不少涉案证人滞留国(境)外或国(境)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线下询问取证工作在案件办理期限内往往无法顺利进行,影响案件事实认定和程序进展。在此情形下,远程视频询问收集书面证言是一种有效取证方式选择,但对如何规范开展远程视频取证,确保获取的书面证言可作证据使用,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和做法。
相较于传统的线下取证方式,远程视频询问是一种选择性的新型取证方法,运用远程视频询问获取证言并被采信,前提条件就需要明确法律指导:
远程视频询问的难点在于证人不能签字捺印确认笔录。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笔录制作完成,被调查人核对无误后应当逐页签名、捺指印,但同时也规定拒绝签名、捺指印的,调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记明。这说明签名、捺指印是书面证言核对确认的当然方式,但不是唯一方式,未签字捺印的笔录并非一定无效。
此外,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证人具有“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等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
综上,远程视频取证并不存在法律规定上的障碍。也是在这样的前提之下,法度远程视频询问取证系统(视证通)。
法度视证通基于“互联网+政务”的思想,以远程视频通讯等数字技术为支撑,基于互联网,解决当前社会新形势、新常态下基层执法办案遇见的诸多问题,合规、合法地实现执法办案人员向报案人、受害人、证人等开展跨区域的远程取证工作。
法度视证通
法度视证通贴合基层执法业务需求,在安全可靠,满足法律效力要求的前提下,通过远程可视对话、远程示证、文件签字、询问笔录制作、全过程录音录像、视频刻录等功能,实现执法人员与取证对象之间进行远程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