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被查处!湖南一地通报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2023-12-29   红网百姓呼声

原标题:4人被查处!湖南一地通报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郴州市临武县通报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为巩固提升“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现将临武县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临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主席刘雄波酒驾问题。2022年6月29日晚,刘雄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6mg/100ml。2023年7月,刘雄波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刘雄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武县农业农村局南强动物防疫中心站工作人员郭尊辉酒驾问题。2021年12月8日晚,郭尊辉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1.91mg/100ml。2023年12月,郭尊辉受到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9月,郭尊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陈卫红酒驾问题。2023年4月16日凌晨,陈卫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4mg/100ml。2023年4月,陈卫红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11月,陈卫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西瑶乡大塘村党支部党员艾发强醉驾问题。2023年6月14日晚,艾发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27mg/100ml。2023年7月,检察机关依法对艾发强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11月,艾发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以上4起典型问题,反映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纪法禁令置若罔闻、我行我素、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是典型的不收敛不知止行为,教训极其深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通过组织学习、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强化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管理,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危害性,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严守纪法、辨明是非,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警示震慑,持续释放严抓严管、常抓常管、长管长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临武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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