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再出拳! 依法宣判涉恶案件

2019-10-30     河北高院

近日,迁安法院对近期审理的一起涉恶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4名被告人因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八年不等。这是今年以来迁安法院宣判的第五起涉恶类案件,是对黑恶势力的又一重击。

该案中,被告人黄某、金某某、郭某某、孙某与毛某(另处)等人自2016年6月份以来长期纠集在一起,多次组织他人在本市南菜场西侧出租房、金龙街出租房、九江大酒店等地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并在赌场上为参赌人员提供赌资、水、烟、饭等相关服务。后因索要赌局所欠赌债,被告人黄某等人多次采取殴打、恐吓、电话滋扰、上门纠缠等暴力或软暴力方式向他人讨债,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黄某为首要分子,以被告人金某某、郭某某、孙某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在庭审阶段,合议庭查明案件事实,认为4名被告人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大、影响极其恶劣,分别触犯了开设赌场罪和寻衅滋事罪,本着对“黑恶”势力案件依法严惩的方针,分别对4名被告人判处了有期徒刑三年到八年不等的刑期,并处高额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此案的宣判,有力的打击了涉恶犯罪分子,对黑恶势力犯罪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迁安法院将盯紧涉黑恶势力重大案件,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依法从严判处,从快审理,以实际成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迁安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唐山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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