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瞒报,众人失防。放眼全国,因极端自私而瞒报、造成恶性传播、恶劣影响的案例,已有多例。山东一名新冠病毒感染肺炎者故意隐瞒旅行史和接触史,导致68名医务工作者和另49人被隔离。四川一名确诊感染者此前有意隐瞒途经武汉的事实,与100多名群众、30多名医护人员密切接触……这些恶性案例,无不基于侥幸心理打底,使得侥幸驱使的刻意瞒报,成为对人对己对社会的恶性伤害。
疫情面前,减少整个社会的病毒感染风险,需要通过强力有效的法治手段,谨防受害者成为施害者,谨防这场阻击战事倍功半甚至前功尽弃。浙江多地当机立断,依法采取法治手段,严肃处理刻意瞒报漏报者。
日前浙江查处多起相关案件
台州温岭:
故意隐瞒行程及活动轨迹
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
犯罪嫌疑人叶某1(泽国人)、张某某(大溪人)、叶某2(大溪人)等人,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收治期间,干扰疾控部门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故意隐瞒行程及活动轨迹,造成严重后果,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
温岭市公安局
2020年2月5日
台州黄岩:
1月23日,兰某(29岁,四川人,在黄岩打工)开车返回四川老家途中,曾在湖北省通山县逗留,在该县羊镇新城社区一宾馆住宿。2月1日,兰某返回黄岩。2月2日,黄岩公安分局新前派出所开展疫情工作线索排摸时,兰某故意隐瞒了自己曾经在湖北通山县住宿的情况。当天,兰某被处以行政拘留。
杭州各级公安:
截至2月3日17时
已办理涉疫刑事行政案件27起
1月31日,钟某未向公安机关报送其出租房内湖北籍租客(后查明系确诊病例)的信息,被西湖分局以阻碍执行职务处以行政拘留。
嘉兴公安:
查处了一批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
2月1日,湖北籍暂住在海宁的徐某因故意隐瞒年前曾去过湖北的事实,在核查人员上门还撒谎,违反了相关规定,被海宁警方予以行政处罚,并送隔离点隔离。该房东朱某某因未按时报送承租人相关信息被处以行政处罚。
2月3日,龚某(湖北省广水市人)故意隐瞒春节期间从湖北返回桐乡的事实,不主动向街道、社区报告,且在工作人员多次询问时仍隐瞒不报,龚某某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桐乡警方处以行政处罚。
开天目,见美好
来源:浙江新闻、杭州公安、嘉兴公安等
责编:金林杰
编辑:陶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