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3岁男童坠楼案反转,“凶手”还有两人……

2022-07-02   小小包麻麻

原标题:湖南3岁男童坠楼案反转,“凶手”还有两人……

最近,一条让人脊背发凉的新闻,引发全网热议。

3岁男孩小宇跟同小区的8岁男童陈某曦,在一起玩耍。

后却意外摔下,被医院诊断“肺挫伤、闭合性胸部外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肩肩颈与肱骨骨折”等伤情。

一开始,新闻报道的是孩子攀爬17楼窗户时不慎坠下。

但很快,反转来了。

据小宇醒来后的自述、小区监控、警方调查,事情根本没那么简单!

1、据小宇自述,他不是失足坠楼,而是被8岁的陈某曦推下去的!

2、陈某曦对警察撒谎,作伪证。

他跟警察说小宇是从2楼掉下去的,但小区监控却拍到了小宇坠落过程中经过5楼的画面。

3、陈某曦涉嫌故意伤害。

在大厅监控中,他不止一次地对小宇做出摔、打、踩、踹等暴力性动作。

电梯升至23楼后,他强行把小宇抱出电梯,不让小宇进电梯,自己乘电梯下去了。

陈某曦是不是将小宇推下楼的元凶,警方还在调查中。

小宇妈妈发声,孩子生命体征平稳、能交流,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不敢想象,如果事发当时没有下过雨,小宇坠落的绿化带土地比较湿软:

后果会是一起多么惨痛的悲剧。

而更不敢想象的是,整件事中,除了8岁的陈某曦:

还有两位凶手,一直躲在背后。

父母是背后的加害者

据小宇妈妈自述,事发后,陈某曦的父母没有半句道歉和主动承担责任的态度。

面对小宇妈妈的质问,对方只回了一句:

“孩子都8岁了,没必要一直跟着。”

只有在小宇妈妈找到陈某曦学校时,父母才表态,要去医院看看小宇。

而据小宇妈妈到陈某曦学校了解的情况:

陈某曦不止一次有过撒谎和偷窃的行为,学校说他喜欢惹事、经常和同学起冲突,还曾劝家长带孩子去做心理咨询。

可显而易见的是,陈某曦父母并没有放在心上。

可能对他们来说,陈某曦不过就是个孩子。

这次暴打小宇、疑似推小宇坠楼的所作所为,也不过就是“小孩子不懂事”。

可事实上,这是故意伤害!如果真的是他推的,甚至是杀人未遂!

《少年法庭》中有句话说:“少年犯罪并不是单纯的犯错,而是环境使然。”

其中最重要的环境,就是家庭环境。

每个问题孩子背后,都有一个问题父母。

每个孩子生来都是一张白纸。

是父母对底线教育的忽视,才让孩子从天使变成了未成年犯;

是父母的纵容和包庇,才让孩子恶行变本加厉、更加残忍。

比起孩子,父母不是直接凶手,却是罪魁祸首。

《少年法庭》里导致8岁男童被杀害的帮凶,13岁男孩白成友,他的妈妈向来不管教他。

案发后,她觉得儿子会无罪释放,刚开始不以为然。

从未向受害者家长说一句对不起,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直到法院宣判,回到家看到地上的血迹,才意识到:

“这是杀了人,是犯了罪。”

可儿子变成未成年犯背后,是她的缺乏管教,是她的无限纵容。

孩子与恶的距离,取决于父母与教育的距离。

无视孩子教育的每一位父母,都是背后的加害人。

小孩子的恶

更触目惊心

在湖南3岁男童坠楼案中,最让人感到害怕的:

是陈某曦小小年纪,却有如此深沉的心机和暴戾的行为。

为了将小宇从寸步不离的奶奶身边带走,一副乖孩子的姿态演得炉火纯青;

殴打小宇时的残忍和凶狠,让一个成年人看了都触目惊心;

面对警方询问时都敢谎话连篇,让人不敢想象他究竟还有什么是畏惧的。

《误杀》里有句台词:“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是禽兽。”

而陈某曦这样的小恶魔,并不是个例。

还记得那个重庆1岁半男童被10岁女孩李某,在电梯内暴打后从25楼抛下吗?

2013年,吴女士带着自己一岁半的孙子原原,乘电梯下楼玩耍。

电梯下到一楼之后,她刚把童车搬出电梯,10岁李某走进来迅速关闭电梯。

将原原高举后摔下,反复用拳脚殴打。

最后将原原从25楼窗户扔了出去。

事后,李某还若无其事地主动陪吴女士一起下楼找孩子。

小小年纪如此恶魔,太恐怖了!

3岁的小宇、1岁半的原原、还有他们的家人,何其可怜!

就因为陈某曦、李某不满12岁、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他们伤害了人,却可以无所畏惧。

身为两个孩子的妈妈,我真的很揪心。

我们再谨慎也不可能做到,一秒不差地让孩子不远离自己的视线。

万一遇到像陈某曦、李某这样的孩子,我们能拿什么来保护我们的孩子?

年龄不是未成年犯的保护伞

惩处需要监护人们共同承担

对象陈某曦、李某这样的孩子,因为没有法律的约束:

他们做起恶来更无底线,年龄成了他们的保护伞。

还记得大连13岁男孩蔡某杀害10岁女孩后,抛尸小区花丛案吗?

蔡某当时因为未满14岁,所受惩罚只是收容教养3年。

曾看过这么一句话:“没有是非观的孩子,是这个地球最可怕的生物。

他们有好奇心、行动力、破坏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

因为不受法律约束,他们变本加厉,一次次犯案,而且罪行越来越严重。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曾发过一组数据:

初次犯罪年龄小于11岁的,有65%的人会重新犯罪;12-15 岁的,再犯率为 54%。

《中国教育发展报告》白皮书显示,我国未成年犯罪开始呈现低龄化趋势。

所以,没有什么他还是个孩子,不能葬送他的未来。

东野圭吾的《彷徨之刃》有句话:

“让误入歧途的少年改过自新固然重要,但由谁来医治无辜受害者心中受到的伤害呢?”

不该有任何一种罪,无法受到惩罚。

另外,追责父母监护人的责任,非常必要。

正如《少年法庭》里所说:“处分对象虽然是少年们,但处分的重担,需要监护人们共同承担。”

如果父母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孩子永远不会改过自新。

最后,希望我们每位父母,都能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

都能做好麦田里那个守望者,把向悬崖边狂奔的孩子,牢牢拦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