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直66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月19日开始报名

2019-09-11   美好琅琊

2019年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2019年滁州市市直66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9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滁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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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次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2名计划(岗位代码:201900018、201900060),用于定向招聘服役期满、安置地为我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安排4名计划(岗位代码:201900013、201900020、201900023、201900093)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历年年度考核(不含试用期当年)须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7)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9日-2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属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由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政府网、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47981

考务咨询电话:0550-3022253

监督电话:0550-3027850

上述电话和《岗位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滁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招聘详情请点击

http://rsj.chuzhou.gov.cn/5178169/142138051.html

来源:滁州市人社局、美好滁州

编辑:汪飞 王桂云

本期审核:叶文英

主办单位:中共琅琊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