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文
关于濠江区开展
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广东省开展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办理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公告》,现将濠江区开展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二、适用情形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三、领表时间及方式
领表及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在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http.//dva.gd.gov.cn/)、“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下载《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A4纸双面打印,或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的办事窗口领取。
四、受理申请时间、地点及单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本利表》,带齐申请所需材料,于2019年12月5日-12月31日期间到原安置单位或原办理安置手续相应层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五、申请材料清单
1. 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 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 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 《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1份);
5. 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 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须提供低保证或特困证复印件。
档案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管理的不需要提供第1、2项材料。
六、街道、区直及中央省市属单位接受安置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办理指南
受理对象: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由汕头市濠江区(含原达濠区、河浦区)安置部门办理安置手续,街道、区直单位或中央省市属驻濠江接收安置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领表方式及受理地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在网上打印表格,也可到濠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达濠街道赤港秀峰路1号)服务中心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受理点同上。
现场领表及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2: 00,下午14: 30-17: 30。
接受安置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业务咨询电话
濠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0754-87367152
濠江区达濠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754-87372745
濠江区礐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754-87394804
濠江区广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754-83590372
濠江区马滘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754-87376393
濠江区河浦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754-87873494
濠江区滨海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754-87878229
濠江区玉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0754-87880572
汕头市濠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5日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