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交警六大队:转弯直行互不相让 双方有责均受损

2019-12-29   山西新闻网舆情



“ 文明礼让”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各行其道、礼让三先,本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机动车互不相让等出行陋习每天都在上演。

2019年12月08日09时00分许,柴某红驾驶车牌号为冀FX**88小型汽车,在文瀛北路海力东苑小区东门处转弯时与李某驾驶车牌号为晋BX**91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柴某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李某负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随着车辆数量激增,司机朋友们更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一定要掌握四周动态,集中精神驾驶,避免频繁变道,拐弯时要减速、谨慎驾驶。人生有无数个路口,但是生命只有一次,请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则。

来源:山西大同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