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
《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明确我省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的主要措施
并公布了江西禁捕水域分布表
其中赣州市寻乌县、石城县、宁都县
兴国县、上犹县、赣县区明确了禁捕水域
《方案》指出,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江西段实行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零时起鄱阳湖实行全面禁捕。其他水域由各相关市县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禁捕退捕政策并实施。
《方案》明确
在2019年10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辖区内渔民身份、渔船渔具、土地资料、就业方向、职业培训需求等基本情况的登记确认工作。
《方案》要求
要科学制订捕捞证注销及禁捕船网工具回收处置办法,明确捕捞船网回收时间、类型、程序、补偿标准等,对禁捕水域的合法捕捞渔船、网具、动力机械进行合理回收补偿和处置。
《方案》强调
要强化社会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将其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范围;
要探索退捕渔民移民路径,制订符合湖区特色的退捕渔民移民政策;
要加强就业创业帮扶,切实加强创业指导、培训和跟踪服务和就业援助工作;
要壮大渔村集体经济,以专业捕捞渔村为重点,精准制定产业扶助政策;
要建立退捕生态补偿机制;
要加大渔业资源保护与利用。
赣州禁捕水域分布在这些地方
来源综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