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我国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无住所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和外籍个人几种情况,想要判断个人属于其中哪种类型,居住时间是一大条件。那么,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看境内无住所个人的居住时间是如何计算的。
问:境内无住所个人的居住时间如何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如果此前六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此前六年,是指该纳税年度的前一年至前六年的连续六个年度,此前六年的起始年度自2019年(含)以后年度开始计算。
第二条规定,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居住时间是判定个人类别的重要条件之一,想要准确判断所属类型一定要准确计算居住的时间。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居住时间计算方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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