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曾祥文、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国平一行,对区红十字会、区慈善会、区防疫指挥部物资保障组管理使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截至2月17日11时,区红字十字会累计收到抗击疫情社会捐款39.11万元、社会捐赠物资11笔,其中用于抗击疫情支出35.29万元,相关收支情况在区级新闻媒体进行了网上公示;截至2月18日12时,区慈善会收到抗击疫情社会捐款10.128万,社会捐赠物资2笔,其中用于抗击疫情支出10.05万元,相关收支情况在娄星慈善会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督导组指出,区红十字会、区慈善会代表区委政府接受社会各界抗击疫情的捐赠,要树牢抗击疫情上下“一盘棋”的思想,认真、热情地做好接待、回复等工作,严格接受监督。要按照《娄星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暂行管理办法》各司其职,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接收的捐赠款物及时、准确登记、入账,做到专款专用,管理精细精准有效,并做好初步分配使用方案报区防疫指挥部统一调拨;由区慈善会牵头,既分工又合作,汇总全区抗疫捐赠收支等管理使用情况,并及时公布。对未经批准的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个人擅自发起和接收防疫捐赠行为要实时监督、报告。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决杜绝贪污、挪用等行为,及时跟踪、监督大额、定向防疫捐赠款物的使用情况,让社会各界的爱心第一时间送到防疫一线和困难群众手中,确保防疫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公开、公正、透明、高效。(娄星区纪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