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错,步步错!17岁男孩盗窃成瘾不思悔改被刑拘

2019-10-13     沂蒙晚报


曹某作案时被监控拍下。

曹某落网后接受民警讯问。

17岁正是充满青春与活力的年纪,本应该在父母呵护下成长,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而兰陵的曹某却因屡教不改的盗窃恶习被刑事拘留。10月8日,曹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兰陵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10月8日下午,兰陵县的中学生小胡放学时,发现停放在学校附近某便利店门前的黑色两轮“战警”电动车不翼而飞,更令小胡着急的是,今年5月份花2599元购买的VIVO S1手机还在战警电动车的储物箱里。他四处寻找未果后,在父亲的陪伴下来到兰陵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报警。

开发区派出所指导员张文明接到小胡父子的报警后,立即带领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在调查过程中,一段监控视频还原了小胡“战警”电动车“不翼而飞”的整个经过。监控显示,10月8日下午3时18分许,一名骑着电动车、嘴叼香烟的青年来到了小胡电动车旁,此人右手叉腰,左手捏着香烟观察四周无人后,迅速将小胡的“战警”电动车偷走。

通过视频监控,经验丰富的张文明指导员召集办案民警碰头分析,嫌疑人年龄应该不是很大,但心理素质较好,作案手法老练,熟悉附近地理环境……这个小蟊贼应该是附近村庄辍学在家且不务正业的社会青年。经过张文明一番点拨,办案民警们顿时茅塞顿开,在案发现场附近村庄展开排查,很快将嫌疑人曹某在家中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曹某,17岁,辍学在家,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落网后,曹某对盗窃“战警”电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民警在某小区车库门口起获涉案“战警”电动车,又在一处闲置农房的屋檐上将被盗手机起获。办案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嫌疑人曹某分别于5月和8月先后两次盗窃朋友及同学的手机,在同学的父母、朋友找上门时才将手机归还给人家。

8月份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曹某到朋友王某家中玩耍,因玩耍过程中异常兴奋,当晚便在王某家中过夜。第二天早晨醒来,曹某欲打的回家,想到自己身上分文未有,便拿起王某放在桌上的手机,让司机师傅将其送至家中,用手机抵押了车费。曹某回到家中不久,朋友王某通过电话联系到了曹某的父亲,向曹某打听自己手机的去向,曹某百般抵赖,称未看见王某的手机。

第二天,送曹某回家的司机师傅找到曹某家中归还手机,并向曹某索要车费,此时还在蒙在鼓里的曹某父亲才知道自己的儿子确实偷了手机。曹某的父亲付了车费后,第一时间将手机还给了王某。

不论是嫌疑人曹某的朋友还是同学都考虑到涉案价值不大且已找回,同时念及同学情、朋友情,也为了曹某的前途,都选择不报警处理。然而,涉身其中的曹某不思悔改,一步错,两步错,步步错,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兰陵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临报融媒记者朱武涛 通讯员通讯员梁利军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04DaxG0BMH2_cNUgukt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