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开心也是一天,难过也是一天!
今天本来想给大家整点搞笑的内容呢,但昨天晚上刷到了这个热搜!
真要给我气死了!
事情是这样的:
4月20号,坐标江苏,未经同意,一位婆婆便擅自联系他人把儿媳妇养的宠物狗送走了。
划重点:儿媳不同意。
女子发现自己的狗被送走,已经情绪崩溃,拦在车前,一边愤怒怕打车窗,一边声嘶力竭的要求车内的人放了自己的狗。
车里的人云淡风轻:你敲什么敲?快把她带走!
这婆婆还时不时过来拉扯一下女子,劝说别要狗了......
你说说,这都什么事儿啊!
于情,咱先不说,这毛孩子养了多久,感情有多深。就单就婆婆未经人允许,擅自把狗狗送走这件事就已经非常不尊重人了。
于理,我们来普个法,有主人的宠物是他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在未告知主人的情况下,带走甚至食用他人宠物,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利。
另外,如果宠物价值较大,拎走宠物的人可能涉嫌盗取他人个人财产,可能涉嫌犯法,还可能会被处以刑罚。
不知道你是不是还记得这个新闻:
女孩怀孕了,婆婆让她把养了7年的狗送走,女孩妥协,把狗送到娘家养,可是她婆婆还不放心,追到女孩娘家把狗带出去扔掉了…...
逼得女孩最后决定离婚,还不得已打掉了自己腹中刚3个月的孩子。一个女孩,刚失去养了七年的爱宠,如今又躺在冷冰冰的手术台上。
哎!!酿成这样的惨剧,是任何人都不想看到的吧!不论是任何感情,都是建立在尊重和信任的前提上吧。
类似的问题我还见过很多,比如知乎上:“婆婆要扔掉我的猫,我该不该离婚?”
在这个问题下,有位网友的回答让我记忆深刻:
换位思考,如果我猫被人送走,我可能也会暴怒,一方面是心疼猫,更重要的是,你破坏了我们感情中最重要的信任和尊重。
我喜欢小猫小狗,但不会强加给别人也喜欢它们。但是如果你爱我,那也请你善待我的猫。
当然,并不是全天下所有的婆婆都是恶婆婆,网友@十三瑜 的婆婆就很霸气。
十三瑜有一只狸花猫,叫阿毛,是她和丈夫在大街上捡来的流浪小猫。还陪着她从怀孕到生孩子,成了她们家很重要的一分子。
有一天,十三瑜在跟婆婆聊天呢,婆婆说:
“我一名同事告诉我,怀孕必须要把猫送走,不然对婴儿身体不好!”
她一听就急眼了,刚想反驳,结果老太太霸气的说:我就回了她三个字:
没!常!识!
“这人真是奇葩,毫无依据的事情就乱说!阿毛过来,婆婆给你梳毛!”
十三瑜瞬间感觉好暖啊,原来婆婆也很爱阿毛......
我们印象中的老人好像都盲目认为,家里有小孩了,或者怀孕了,就不能养猫猫狗狗了。
但是你看十三瑜的婆婆其实就挺明事理的,年龄并不是无知的借口,希望天下多一些这样的好婆婆。
最后,点个“在看”,也希望天下所有的小猫,都能遇到真正爱自己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