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州姚安县充分利用县内“接地气”“有土气”“冒热气”的文艺队伍资源,以“花灯”“梅葛”“坝子腔”等独具特色且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形式,将普法强基“好声音”传播到千家万户。
“三个一”普法贴民心。在全县开展“三个一”(即一个部门挂钩帮扶联系一支文艺队伍,创作一出部门法律剧目,落实一场基层普法演出任务)法治文艺进村(社区)活动,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感染力、吸引力和渗透力。通过挂钩联系民间文艺队伍开展定期普法活动,让“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理念得到充分彰显,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普法需求。全县57支业余文艺队以及非遗传承人、文艺骨干1000余人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小区、学校开展法治文艺巡演160余场次,受益群众达15万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农戏”促调解效率提升。将法律法规宣传、身边的案例等内容以剧目形式展现给群众,让群众在“爱看”“爱听”的过程中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八五”普法以来,随着“农戏”普法进乡村活动的持续开展,全县各族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升,有效减少了“民转刑”案件发生。
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依托“农戏”演职人员这个群体的优势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在姚安县“农戏协会”挂牌成立“法律明白人”工作室,将农村文艺队伍中的退休老党员、村(社区)调解能手纳入全县百名“法律明白人”重点培训,各项普法活动中邀请民间文艺队伍编排普法剧目进行巡演,形成一支独具特色的“曲艺法律明白人”队伍,为全县普法强基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助推作用。
文章来源丨法治楚雄
审核丨安浩莹 刘铭心
编辑丨谢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