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北区出台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
按照唐山市信用办安排部署,近日路北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路北区人民法院正式印发了《唐山市路北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这是路北区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清单模式细化联合惩戒对象及各部门联合惩戒措施,将有力推动联合惩戒机制落地落实,加快构建全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良好格局。
《清单》将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作为联合惩戒对象,明确了全区法院、公安、财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25个部门应实施的113个联合惩戒应用事项。《清单》规定区法院作为联合惩戒发起单位,区有关部门为联合惩戒响应单位,依照《清单》通过“信用河北”“信用唐山”网站查询确认后,在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给付、公共服务等对应的政务服务事项中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具体实施情况填写《联合惩戒反馈模板》报送区信用办。
2019年以来,路北区持续推动联合奖惩落地,在税务、应急管理、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了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在税务、劳动保障等领域实施了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在行政审批领域将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嵌入系统,并制定“信易批”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了对信用自动核查和联合奖惩。依法依规运用信用奖惩手段,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为构建“诚信路北”发挥重要作用。
路北区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