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安阳7月22日电(张潇月 刘慧)“李法官,钱我也还了,对我的限高措施能不能尽快解除,我还想趁着暑假带着孩子一起去旅游”。7月19日上午,一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郭某主动来到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找到其承办法官,履行了全部执行款,同时希望法院可以尽快解除对其限高措施。
据了解,被执行人郭某曾向申请人刘某借款2万元,并承诺一年内还清,然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郭某始终未向刘某还钱,刘某经多次催要未果后将郭某起诉至殷都区法院,经过法院调解,确认郭某应向刘某偿还借款2万元。郭某无视生效的法律文书仍不还钱,刘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同时电话联系郭某,电话中郭某态度诚恳,表示会尽快还钱,实际却一直未履行,之后再打电话便无人接听,几次上门寻找也没有发现郭某本人。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均未发现郭某名下有可控执行的财产,便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正值暑假,郭某想带着孩子出去旅游开阔眼界,买票时才发现自己被纳入黑名单,无法购买高铁票,面对孩子的询问,郭某感到羞愧,原来郭某平时经常教导孩子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自己却没有做一个好的榜样,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郭某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因郭某积极主动履行执行款且态度良好,执行法官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郭某表示今后一定会为孩子做一个好的榜样,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