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交警查处一行走在国道上的“大树”

2019-08-27   吉安县交警大队

国道上竟然有一棵“大树”在行走

不知道建国之后不准成精吗

这棵“树精”是怎么回事呢

别急,小编让“它”现出原形

8月22日上午,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在辖区105国道娑罗山路段执勤时,远远的看见“一棵大树”沿105国道由南往北横跨两个机动车道"行驶"过来,由于大树蛮横架子大,极易与相邻车道的车辆发生刮碰。

于是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大树靠边停下接受检查,原来,货车装载的大树完全掩盖了车体,整车除车头外都被树包裹,从货车后方看宛如一颗大树,严重超长、超宽、超高影响安全驾驶,存在安全隐患。最后,民警对该货车驾驶人现场教育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作出处罚。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装载物品上道切勿超长、超宽、超高,这将严重影响安全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