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橋已廢棄,橋面上也已被人填土種菜。
第八橋橋面上雖有房屋,但橋面依然平衡。
「第一亭」被泥土填埋,只露亭頂。
「這些都是寧波幫先賢愛國愛鄉的珍貴見證,最好能保護起來,以激勵後人學習發揚這種精神。」日前,寧波知名網友「穎之星語」談起他在尋訪的民國橋亭時深有感觸地說。
「穎之星語」本名劉穎,是寧波一家企業的管理人員。因為平時喜歡探索發現寧波的一些人文景觀,在圈內小有名氣。
A
第一亭被泥土填埋,只露亭頂
劉穎告訴記者,去年11月16日,他去被譽為「寧波香格里拉」的鄞州區塘溪鎮雁村,途中無意中看到了水庫中央只露橋頂的磬裁橋,由此引發了「十橋十亭」的專題尋訪之旅。
磐裁橋的建造者叫陳磐裁。陳磬裁(1874—1958),又名陳宏福、陳德富,鄞州區姜山鎮陳鑒橋村人,年輕時去上海學生意,後靠做水泥生意和從事建築業發家致富,人稱「水泥大王」,是清末民初上海灘有名的「寧波幫」人物。
陳磐裁致富後不忘家鄉,在寧波出資建造了「十橋十亭」,造福鄉里。也許是因為做水泥生意起家的關係,陳磬裁對水泥情有獨鍾,所造橋亭多為鋼筋混凝土結構。
「寧波市海曙區章水鎮蜜岩村,皎口水庫大壩之下,荷梁線公路邊上,一片田園的中間,有一個亭子,亭身大部分被埋沒,只露出了亭子的頂端。這個亭子就是陳磬裁捐建的『十亭』中的第一亭。亭旁的一座水泥橋,就是陳磬裁捐建的『十橋』中的第四橋。」劉穎告訴記者。
據劉穎考證,1922年10月,陳磬裁出資在蜜岩村的江隩溪上建成了第四橋,當時是石拱橋,同時在橋旁建了第一亭,供來往行人歇足休息。第四橋原是石拱橋,建成後隔了7年,傾圮重建。1929年3月,陳磬裁捐資將其改建為鋼筋水泥橋。
第一亭和第四橋,除了背後的慈善故事令人感動外,後來的保護過程,同樣令人稱道。
1970年5月,第一亭和第四橋的西側,龐大的皎口水庫正式動工開建。修建水庫時,挖掘出來的泥土就填埋在附近的溪谷地帶,因此,第一亭和第四橋的周圍都被埋了,原來的溪谷成為田園。然而當時的建設者們不但沒有貪圖方便,把橋亭一毀了之,反而想方設法把亭和橋都保留下來。亭子的東、北、西三面,都被泥土填沒至頂端,但是建設者在南邊卻留出了一小塊空地,並且砌石牆阻擋泥土,使得亭子繼續保留至今。
B
現存的「十橋十亭」已經不多
劉穎在尋找「十橋十亭」的過程中,發現目前的情況不容樂觀。例如第四橋已被廢棄,橋面上也已被人填土種菜。
從第四橋所在位置,沿樟溪向下游前行三四百米,又有一個小溪口,名叫汪夾嶴,也是一個小村落。陳磬裁捐建的第八橋,就在汪夾嶴的小溪口。
第八橋之側,因為修建皎口水庫和荷梁線公路,地面被填高,第八橋也由此失去了通行功能。荷梁線公路的跨溪之橋,名叫汪夾嶴橋,緊挨著第八橋,修通於1970年,橋面比第八橋高出一米有餘。第八橋的橋面上,建造了房屋。因此,第八橋被房屋和汪夾嶴橋所掩蓋。
「第八橋是一墩兩孔橋,橋墩在一次山洪中被沖得傾斜,橋面上雖有房屋,但橋面依然平衡。西側橋孔已被石牆填埋一半,很想進屋看看橋面的情況,但是房屋都已廢棄,打不開。」劉穎對記者說。
第四橋和第八橋,雖然在修建皎口水庫後失去了通行功能,但是從1922年第四橋初建,直到上世紀七十年代初,兩橋供行人通行長達半個世紀,當年曾是小皎溪沿線人家來往的必經之路,上游童皎、鹿亭,下游樟村、鄞江,上下遊人民來往必經兩橋而往返。橋通兩岸,送過來往行人無數。
第三橋,也就是寧波市鄞州區塘溪鎮梅溪上的「磬裁橋」,1922年6月建設完工,上世紀九十年代梅溪水庫建成後,磬裁橋被淹於水下,只有水量較少時,部分橋拱才會露出水面。
第十橋,即黃昏晨橋,位於寧波市鄞州區雲龍鎮任新村任家橫自然村,建於1931年5月,是其捐建「十橋」的收官之作。
第三亭,據網友考證,亭在舟山普陀山,現在依然存在。
第四亭,位於第十橋黃昏晨橋的北端。
第五亭,寧波市鄞州區橫溪鎮的亭溪嶺古道邊上,有個亭子名叫「第五亭」,就是陳磬裁捐建的第五個亭子。
劉穎對記者說,陳磬裁捐建的「十橋」中,現在只有第三橋、第四橋、第八橋、第十橋還存在,其中第十橋黃昏晨橋保存最為完好。陳磬裁捐建的「十亭」中,只有第一亭、第三亭、第四亭、第五亭存在了。
C
文保部門:爭取將其列入文保單位
劉穎表示,「十橋十亭」的存在是「寧波幫」先賢的歷史文化見證,應該儘快保護起來。如果任由這樣風吹雨打,再過幾年,也許僅存的橋亭也會消失在地平線上。他將自己的想法發到了網絡問政平台上,希望文保部門將陳磬裁捐建的「十橋十亭」中的倖存橋亭,列為文物保護。
海曙區相關部門公開回復道:3月16日,市區兩級文物部門工作人員已赴現場實地查勘,該橋、亭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社會價值。擬根據有關要求,申請推薦公布。「目前正在對接中,需要徵求屬地,及規劃等部門意見。」海曙區文管所相關人士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昨天下午,記者又與市文保所相關負責人聯得了聯繫,據介紹,他們看到網友的信息後,也立即派人到現場進行了查看,目前已經將這些倖存的橋亭列入文物登錄點(指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登錄的不可移動文物)。後續將進一步跟進,爭取將其列入文保單位。
記者 邊城雨 文
受訪者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