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種增加生活樂趣的方式,很多人都會利用家中的空地養養花,種種菜。
「種子哪裡來?」,回答想必是「去買啊」。但你知道嗎?
最近,因為銷售種子,有人就觸犯相關法律法規被立案處罰了。
12月17日,執法局後宅大隊在對轄區農資店開展專項檢查時,發現一農資店的展示櫃內放著一包已經拆封的毛豆種子。
經過詢問,執法人員得知來店裡買毛豆種子的都是附近村民,平時大多在自留地上種菜,只需幾兩種子就足夠了,買一整包種子的人很少。
為了更快地賣出種子,該農資店負責人就將包裝好的毛豆種子拆開來銷售。被查獲時,該農資店已通過散賣的方式賣出一整包種子,經營所得12元。
該農資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條之規定:銷售的種子應當加工、分級、包裝,涉嫌銷售應當包裝而沒有包裝種子。鑒於該店屬初次違法且未產生危害後果,執法隊員最終對該店處以2000元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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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義烏市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