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擬頒新版《網約車管理辦法》:乘客禁帶寵物,醉酒應有陪同等

2019-10-25     直擊科學

網約車已經成為大家必不可少的出行方式

最近,南京擬頒布新版網約車管理辦法

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發布

《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管理辦法(草案)》

公開徵求意見稿

時間:即日起至11月20日



南京市交通運輸局即日起就《南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徵集立法意見。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人士即日起至11月20日前可將意見反饋至公共郵箱。

《管理辦法》擬規定,今後進入南京的網約車,將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且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要達到 300 千米以上。網約車平台證有效期為 4 年,到期需重新申請。同時,針對網約車平台及司機的違法違規行為,不僅明確了處罰措施,更要納入信用平台統一管理。

擬出台的《管理辦法》,明確了對網約車的罰則,今後,交通執法部門可以按照本地法律法規對網約車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了。這也說明,南京對網約車的管理越來越嚴格。


優先選用新能源車作網約車

什麼樣的車可以作網約車?

《管理辦法》提出,今後,在南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將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同時提出了對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的要求。

具體條件為,需要在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冊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車;新能源汽車車輛軸距達到 2650 毫米以上,其中純電動汽車續航里程達到 300 千米以上;燃油汽車車輛軸距達到 2700 毫米以上,發動機功率達到 100 千瓦以上;具備 ABS 制動防抱死系統和車身電子穩定控制系統等安全配置;安裝符合國家規定的固定式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具有車內影像攝錄功能的裝置及應急報警裝置。

《管理辦法》提出,車輛具體標準和營運要求還可以根據進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的調整。

平台證有效期 4 年,

網約車行業有了退出機制

南京對網約車的管理採用行政許可制度。即網約車平台要有平台經營許可證,車輛要有運輸證,網約車司機要有駕駛員從業證。

不過,與老辦法相比,新規擬設立退出機制。網約車平台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四年。臨界期滿時,平台可以提前 3 個月申請延續,平台如果要離開或在南京暫停運營,也要提前 1 個月告知,並向證件交回主管部門。

而對於網約車來說,可以依法退出經營,按要求辦理車輛運輸證註銷手續。如果車輛所有人是企業法人,被依法終止經營的,也要辦理車輛運輸證註銷手續。


網約車 " 拒載 " 有依據:

乘客禁帶寵物,醉酒者應有人陪同

《管理辦法》還提出,網約車平台公司應承擔承運人責任,通過各種方式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具體來說,平台應提供合法的車輛,保障線上、線下服務車輛的一致,保障駕駛員的合法性。在提供網約車服務時,應主動推送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的營運資質信息。應 24 小時受理乘客諮詢、失物查找、投訴處理等制度等。平台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記錄所採集的個人信息和生成的業務數據,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信息和數據不得外流。

當前在乘坐網約車時,經常還沒到達目的地,網約車司機就提前兩三分鐘接到了下一個訂單,著急去接下一位乘客。《管理辦法》對此也有了明確規定:車輛處於載客狀態時,不得向駕駛員發布其他預約業務信息。

此外,《管理辦法》也要求乘客,不得攜帶導盲犬除外的犬、貓等動物乘車,精神病患者、喪失自控能力的酗酒者、行為不能自理者乘車的,應當有人陪同看護。


設罰則,違法違規行為將納入信用平台

網約車平台、司機如違反這些規定應該怎麼罰?

《管理辦法》擬規定,在提供網約車服務時,未主動推送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和車輛的營運資質信息的;在車輛處於載客狀態時,向駕駛員發布其他預約業務信息的;未按照有關運營服務標準規定,將網約車運輸證和網約車駕駛員證等有效信息在車內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的,責令改正,並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車輛所有人向他人提供未取得網約車運輸證的車輛從事網約車經營,或者將車輛交於未取得網約車駕駛員證的人員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責令改正,屬於企業的,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屬於個人的,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網約車駕駛員安裝、擺放、使用巡遊車計價器、頂燈等專用設施、設備和標識的;拆除、損壞、改裝或者屏蔽車載衛星定位裝置等營運、監管設備的;巡遊攬客或者以網絡預約以外的其他方式載客運營的,由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並處10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罰款

同時,平台及駕駛員這些違法違規等信息,將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網約車平台公司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和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平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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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南京本地寶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y_gTBW4BMH2_cNUgVBD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