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遼一老太太站在工地塔吊不下來,到底為哪般?

2019-10-29     紅火新聞

近日,大鎮派出所接到張成報案,

有一名老太太站在大鎮某施工基地塔吊上不下來,

以此要挾討債。


(網絡配圖)

接警後,

大鎮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動奔赴現場進行處置。



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老太太情緒激動地要吳鑫還她錢,否則就跳下去,此時有不少工地工人圍觀,紛紛勸說老太太先下來,但是老太太不為所動。為了避免引發其他不必要的人身傷害,民警立即隔離圍觀群眾,同時分組作戰,一方面上前與老太太進行對話溝通,安撫其情緒,勸說老太太從塔吊上下來,另一方面詢問在場人員,梳理事件詳情,此外聯繫消防及120急救人員到達現場。經過與報案人等溝通,民警了解到,今天14時左右,李榮(欲跳塔吊的老太太)同老伴來到藥材基地,想找工地承包商吳鑫討要其兒子兩年前在外地給吳鑫提供勞務的費用共計五萬一千元,雙方已製作借款收據,並由王奇和徐磊作為擔保。由於老兩口自身也借了五萬元的貸款,還款期已臨近,但老兩口多次向吳鑫討要勞務費均未果,還款的壓力導致老兩口焦急萬分,無奈之下來到藥材基地找吳鑫當面討要勞務費,但接待二人的王奇表示公司目前沒錢,承諾過段時間還款,後李榮以出去方便為由爬上了塔吊,威脅王奇馬上還錢不然就跳下去。報案的張成為工地項目負責人,隸屬於河南省第二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而拖欠李榮兒子勞務費的吳鑫為承包該項目的勞務公司負責人。

了解情況後,民警會同當事人李榮的老伴兒和河南二建負責人及勞務公司負責人協商,力求最快最合理解決此事,保障當事人人身安全。最終經過近三個小時協商,由勞務公司方挪借一萬五千元,剩下的三萬六千元由河南二建墊付來償還借款。收到勞務費,老太太終於在塔吊上下來。至此,由勞務糾紛引發的登塔吊討薪事件得以成功處置。由於李榮涉嫌惡意討薪,採用了極端方式討要勞務費,既不合法又不合理,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以擾亂單位秩序分別給予李榮夫婦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來源:平安奈曼、通遼交通文藝廣播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yRgmF24BMH2_cNUg3P0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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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