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雲一男子獵捕紅腹錦雞 被紫雲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0-03-05   亞魯紫雲



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為了謀取不法利益,也或為了觀賞,肆意獵捕野生保護動物,給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3月4日,記者從紫雲自治縣警方獲悉,該縣貓營鎮一男子因非法獵捕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腹錦雞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悉,3月3日下午,紫雲自治縣貓營鎮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有人在龍場村一塊空地上聚眾斗鳥,引來眾多村民圍觀,疫情期間這種大量人員聚集的情況十分危險。


隨後,貓營派出所民警驅車趕往現場了解情況,但由於突降大雨,民警趕到現場時人群也散了。可就在民警返回單位途中,路邊一戶村民家中的異常情況引起了民警的懷疑。

「當時有四五個人坐在這家人門口,見到我們就趕緊跑進家裡面了,而且還在偷偷地觀察我們......!」貓營派出所民警楊青從警車後視鏡觀察到。

見到民警就害怕,跑進家中偷偷觀察民警,幾人的異常舉動讓民警感覺十分可疑,於是民警決定停車前往該戶人家中查看究竟。


「我們進入家中後發現了幾隻畫眉鳥,而且他們也承認在山上聚眾斗鳥的事實......」隨後,民警依法對該戶村民楊某家中進行搜查時發現,除了幾隻畫眉鳥外,還有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紅腹錦雞。

據楊某交代:2015年4月,他在一次上山時發現了這隻紅腹錦雞,當時還只是幼鳥,不能正常飛行,覺得漂亮就抓回家中飼養到現在。

「我覺得漂亮,就想把它飼養起來觀賞,沒想到觸犯了國家法律......!」楊某懊悔道。

「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稀、瀕危野生動物,或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輕則拘役,重則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貓營派出所民警楊青介紹,目前,當地森林公安已對楊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


「只要獵捕了國家重點保護動物,哪怕只是一隻,也構成犯罪。」紫雲公安為此呼籲,廣大人民群眾要提高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切勿隨意獵捕或殺害。

貴州日報當代融媒體記者 胡家林

通訊員 吳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