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疫情防控形勢趨穩向好,按照省委、市委「兩手都要硬,兩戰都要贏」決策部署,4月8日,麗水市總工會印發《關於2020年防疫期間工會經費使用的補充通知》,提出鼓勵開展春遊活動、積極開展節日慰問、深入開展防疫慰問、發放疫情防控特別消費券,積極促進麗水服務業有序恢復,提振社會消費信心。
根據「基層工會向會員收取的個人會費可以用於開展春遊秋遊」的規定,結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鼓勵各基層工會採取個人自主安排、安全有效的方式,開展以戶外為主的春遊活動。春遊活動限在麗水市域,報銷標準每人不超過200元,當日往返,開支範圍為交通費(含加油費、過路費、停車費、車票費、租車費等)、門票、餐費等(不含住宿費),時間要求在6月30日前完成。
按照「基層工會可在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發放標準原則上全年用於慰問支出總額不得突破當年撥繳經費收入的60%。」規定,為進一步促進市場繁榮,原則上要求各基層工會於6月30日前節日慰問品發放金額達全年用於慰問支出總額的80%以上。發放方式可為實物、提貨憑證等形式,不得發放現金。
根據「各級工會可結合工會經費累計結餘情況和年度收支情況,安排一定規模的防控專項資金,納入2020年度收支預算管理。基層工會防控專項資金用於本單位直接參與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及其不能照顧的直系親屬的慰問,用於購買口罩、消毒液、測溫儀等與疫情防控工作相關的物品物資。」規定,各基層工會對直接參與防疫防控工作職工及其不能照顧的直系親屬進行慰問,標準不高於500元,鼓勵以實物方式慰問,要求6月30日前發放到位。防疫慰問實行實名制發放,根據疫情防控特點,可採用網上簽名或疫情結束後補簽等措施。發放疫情防控特別消費券
基層工會根據工會經費累計結餘情況和年度收支情況,可按照每人不超過300元的標準向全體職工會員發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別消費券,不得以現金形式發放。消費券在4月底前發放到位,6月30日前消費完畢。
防疫防控慰問金、慰問品、特別消費券經費支出不計入「全年用於慰問支出總額」,要建立發放台帳。物資採購根據政府有關規定執行,鼓勵從市域內採購。各基層工會在組織會員文體活動,動員廣大職工積極消費過程中,要切實加強職工防疫教育引導,做好防護措施,推動消費活動安全有序開展。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工會經費支出「八不准」等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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