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醫鬧傳銷將列入失信懲戒目錄《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高票通過

2019-12-30     江蘇政風熱線

從傳統的「熟人社會」過渡到現代的「陌生人社會」,誠信成經濟社會交往「必需品」;因誠信缺失每年經濟損失超6000億,社會強烈呼籲「嚴懲失信」。12月27日,《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高票通過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表決。該條例按照法定程序報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批准後,將正式向社會頒布實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龍翔表示,這一條例的出台,意味著南京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從此步入「有法可依」時代。

南京市人大擔綱啟動「信用立法」

近年來,高鐵「霸座」、「老賴」欠債不還、教授剽竊論文等失信事件不斷衝擊著人們的眼球,加劇社會交往的信任危機。據權威披露,我國目前年簽訂合同40多億份,但履約率僅50%左右,每年因誠信缺失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6000億。「誠信已經不是個人道德問題,而是經濟活動中增加交易成本、激發交易糾紛、制約市場活力的社會問題。」南京市發改委主任許明說。

信用立法是對失信行為實施系統治理的有效機制。目前,國家層面尚未出台專門的社會信用法。2015年以來,陸續有上海、湖北、河北、浙江、宿遷等8個省市「試水」信用立法。「由於缺乏上位法依據,地方信用立法相當於『在黑暗中摸索』『在無人區探路』!」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法部民商經濟法室主任王偉說,國內信用體系建設現狀是「實踐探索快於理論研究」,信用方面的許多概念、爭議,理論界未完全形成共識;老百姓對誠信問題關注度也高。然而,在建設法治中國的背景下,夯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法治基礎,尤其是加強信用立法,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方向。

哪個領域群眾反映強烈,就優先在哪個領域立法規範。2018年初,秉持「民心所望,立法所向」價值取向的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悄然啟動信用立法相關工作。經過近一年準備,在2019年1月中旬召開的市十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上,龍翔在市人大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中提出「制定社會信用條例」,南京信用立法正式進入「施工階段」,為信用「國家立法」先行先試。

匯聚「最強大腦」 「磨」出「南京樣本」

「如果市民闖紅燈已經受到交通法規的處罰,再列入失信行為進行懲戒,是否違反『一事不二罰』的法治原則?」「限制失信人乘坐高鐵、飛機,是不是損害了當事人的基本交通權利?」……牽頭起草《條例》一審稿的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主任馬巧生表示,當信用立法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後,出現不少類似的疑惑,而且目前無法從上位法找到「答案」。

今年4月,南京成立「超高規格」立法工作領導小組,調集全市最強資源、匯聚全國「最強大腦」,推動制定一部「全國引領、特色鮮明、有效管用」的信用法規。華東政法大學、南京大學等3所高校、32名專家教授領銜,對《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立法研究等3項課題展開聯合攻關,釐清信用立法的法理基礎、社會需求等關鍵問題。

歷經近5個月研究與打磨,8月下旬,《條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首次審議。9月18日、23日和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會領導率隊分赴北京、上海、重慶,組織3場專家論證會,37名專家對條例文本展開深入論證。10月下旬,凝聚專家智慧的《條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二次審議。隨後,立法小組帶著條例文本,請全國人大財經委、法工委,國家發改委信用司,省人大相關專家對其中的創新性、引領性、探索性條款逐條審核把關。

「兩年磨一劍!這部《條例》凝聚了中國法學界『最強大腦』們的集體智慧!」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委主任委員姚正陸說,兩年來,全國範圍內先後有包括中央黨校副教育長、法學理論博士生導師卓澤淵教授在內的103名著名法學專家參加了條例的立法調研、課題研究、文本起草、條例修改。

用「最嚴審議程序」

立良法、促善治

審議通過的《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共76條,包括總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社會信用信息管理、社會信用信息應用、社會信用主體權益保障、社會信用行業發展、法律責任與附則等八章。

記者看到,酒駕、醫鬧、逃票、騙保、傳銷等,以及詆毀英烈、精日行徑等敗德失信行為均已納入懲戒目錄清單。「作為人大機關,我們秉持人民立場,恨人民之所恨,堅持懲惡揚善,嚴懲群眾痛恨的失信行為。同時,作為立法機關,我們必須秉持法治精神,站穩法律立場,防止被情緒帶偏了。」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研究室主任王利民說。比如,有錢不還的「老賴」,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有的老百姓從樸素的情感出發,認為「嚴懲『老賴』,應當禁止其子女考公務員」,但這樣懲戒存在「父親犯錯、子女受罰」的「株連」嫌疑,違背了基本的法治原則,所以在立法中要避免這樣的情緒化表達。

9月18日,首批「中國當代法學名家」、西南政法大學校長、法學教授付子堂帶領13名法學「大咖」對條例文本逐條「會審」。市人大法制委辦公室副主任張倩告訴記者,通過3場專家論證會,先後採納建議75條,調整章節、修改條款124處。在邀請全國「最強陣容」的專家進行把關的同時,市人大召開3次常委會會議,來自社會各界的51名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條例文本進行3輪集中審議。

失信懲戒是條例中最受社會關注的核心條款。「我們創造性地歸納了關聯原則、比例原則、透明原則和責任自負原則等『四大原則』,清晰界定失信懲戒的行為邊界,嚴控信用泛化、濫用傾向。這在全國尚屬首次。」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夏德智說,對輕微偶發的失信行為,《條例》特設「失信懲戒豁免制度」,不僅體現了信用立法的謙抑性原則,也有助於優化南京營商環境。

通訊員 吳德 南京晨報/愛南京見習記者 周敏

來源:南京晨報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wyeVVm8BMH2_cNUg7N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