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存放煙花爆竹被拘5天,紀委又找上門 大媽:小題大做了吧

2019-10-21     十堰晚報

「楊某某您好,我是黃龍鎮紀委工作人員,這是你的違紀事實材料,請你看一下,以上違紀事實是否屬實」。9月的一天,我和同事拿著這份違紀材料放到斤坪村無職黨員楊某某的面前。

「這是上個月發生的事兒,黃龍派出所到我家裡查出了違規存放煙花爆竹問題,還將我行政拘留了5天。」楊某某感到詫異,並且有些擔憂地問「這事兒公安不是已經處理好了嗎,為什麼還要到紀委來啊?」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8版)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你身為黨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應當追究黨紀責任。」我拿著手中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解釋道。

「我只是一個小老百姓,無官無職的,而且我也不是故意存放煙花爆竹的,旁邊的生態園說有時候辦活動需要用煙花爆竹,讓我存一些給他們用,要不是這,我肯定不會存放,我也不知道這還違反了黨紀國法,何況我也沒有拿出來賣啊!這不是已經行政拘留了嘛,怎麼還要受黨紀處分啊!」楊某有些激動,著急委屈的眼淚都快掉下來了。

面對楊某的不服和委屈,空氣有些凝固。

「你別激動,我們這次來就是想聽聽你的想法,希望你能夠放下思想包袱,同時也是避免以後再犯同樣的錯誤啊。」看到場面僵持,另一名同事迅速把話接了過去,並示意我給楊某倒杯熱水。

接過熱水的楊某情緒慢慢穩定了一些,有些擔心的說道:「我覺得你們紀委有點小題大做了吧,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而且已經接受了行政處罰,你們又給我個黨紀處分,這對我們村黨支部和我個人都有影響啊.....」

我趕忙過去請她坐下,希望慢慢能爭取到她的理解和支持,「老大姐,你說的沒錯,這件事情你可能真的不知道會產生這樣的後果,我們也相信,但是你存放煙花爆竹存在安全隱患,萬一接觸明火,將會發生什麼樣的後果?我們身為黨員,無論有無職務都應該保持黨員的先進性,要在群眾中發揮好模範帶頭作用,黨紀嚴於國法,既然觸犯了法律那必然也觸犯了黨紀,我們作為共產黨員,只要犯了錯誤,都要對自己的錯誤承擔相應的責任。你說對嗎?」

楊某低下了頭,一陣沉默。

「聽到你說村黨支部會不會受影響,我真的很感動,你能考慮到黨組織,真的難能可貴。這不是我們紀委要小題大做,其實犯了錯誤,能夠及時發現改正,並且今後不犯同樣的錯誤,也是我們這次請你來的目的,更何況對黨支部沒有太大影響。同時你的這個事情,也提醒了我們,在平時工作中還存在不少漏洞,缺少對你們這類無職黨員的教育和培訓,以後我們也會加強和改進,請你相信。」我有些自責卻非常誠懇地說道。

「嗯,確實是....」沉思過後,楊某低聲說道,「其實我知道我犯錯誤了,但就是覺得委屈,心裡過不去這個坎,怕給組織添麻煩。」

「要正確面對黨紀處分,不要把處分當成『負擔』啊!」我繼續寬慰道,「我們黨一貫的原則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黨組織不是為了處分人而處分人,目的是幫助犯錯黨員認清錯誤,從而避免釀成大錯。」

「通過這件事情,我吸取了深刻教訓,在以後的生活中,一定嚴守黨紀國法,平時多學習黨內法規,絕不會再犯類似錯誤,我誠懇接受組織對我的處理……」楊某緩緩抬起頭,帶著幾分慚愧。

我知道,這一刻,她的「心結」終於解開了。

一次「回爐談話」打開了無職黨員的「心結」,談話絕不只是「走程序」,對無職黨員的教育管理也絕不只是「紙上談兵」,更應注重「疏導教育」,不僅要讓其「服」,更要讓其「順」,無職黨員不是「無事黨員」,要讓無職黨員意識到「心裡的責任、肩上的擔當」,才能在群眾中發揮好帶頭作用。

每每與違紀黨員談話後,看到他們打開「心結」自我反省後的那份釋然,我感到肩上的擔子更重了。(來源:十堰市紀委 作者:孔令銳、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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