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依法查處兩起違法經銷口罩行為,罰!(附舉報熱線)

2020-02-10     淳安發布

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淳安縣市場監管局堅決打擊流通領域的口罩、體溫計、藥品等防疫用品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現將近日查處的2個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

2020年1月28日,淳安縣市場監管局投訴舉報中心收到一起群眾投訴:千島湖鎮南山大街78號的康誠藥店在非常時期,坐地起價不合理,要求相關部門查處。

經查明,當事人於2020年1月27日購進100袋上述「一次性使用口罩」,未能提供進貨憑證,未明碼標價,並在當天以40元/袋的價格銷售了8袋;後填寫了標價簽,標價30元/袋,並以該標價將剩餘92袋在當天全部售出。現場檢查時,該款口罩已全部售罄。

2月7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對當事人做出罰款5000元的處罰決定。

案例二

該公司位於淳安千島湖鎮龍門路104、106號,1月26日購進一次性使用口罩500袋共1萬隻,到店後以20元/袋的價格進行銷售,銷售總貨款9440元,未能提供有效的進貨票據。

經初步核實,涉案口罩為假冒偽劣產品,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相關規定。本案予以立案調查,並已通報給公安部門,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溯源深查之中。

小編溫馨提示

疫情當前,廣大經營者要嚴格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眾志成城,共同抗「疫」。

警示

淳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疫情防控時期防疫安全消費警示

為切實做好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維護市場秩序穩定,淳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特別向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警示如下:

一、凡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生活必備和藥品醫療用品,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串通漲價,以及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

二、在購買口罩、藥品、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時,請到正規商店購買,查看有無合格證明,並索要購物憑證。購買口罩時請區分醫療用品、勞保用品。遇到價格質量等問題時,請保存好購物憑證、支付記錄,撥打65012315或直接到淳安縣市場監管局進行投訴舉報。

三、廣大經營者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價格規定。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嚴格依法經營,積極應對市場變化,拓展供應渠道,確保蔬菜、豬肉、蛋奶、糧油等生活必需品供應充足。加強價格管控,穩定價格水平。

四、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監督,如發現串通漲價、哄抬價格或者其他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65012315進行舉報。

來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文字:童勇軍 王瀟

編輯:朱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wsi4K3ABgx9BqZZIPD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