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配的程序是怎樣進行的

2020-03-30   仁壽縣人民檢察院


遺產分配的程序:

一、析產。


析產,是指將共有財產中屬於個人的份額分割出來。


二、被繼承人債務的清償。


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三、遺產的分割。


遺產的分割原則。


(1)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2)保護其他人合法權益。


四、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的處理。


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來源:今日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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