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相關派出檢察院
撤銷、設立、更名等事項的決定
(2019年9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十六條「省級人民檢察院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檢察院根據檢察工作需要,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省級有關部門同意,並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可以在轄區內特定區域設立人民檢察院,作為派出機構」的規定,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
一、撤銷南寧地區廖平地區人民檢察院、柳州市露塘地區人民檢察院;
二、設立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城地區人民檢察院、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城地區人民檢察院;
三、將南寧市茅橋地區人民檢察院、柳州市鹿寨地區人民檢察院、桂林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分別更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茅橋地區人民檢察院、廣西壯族自治區鹿寨地區人民檢察院、廣西壯族自治區漓東地區人民檢察院。
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城地區人民檢察院、貴城地區人民檢察院、茅橋地區人民檢察院、鹿寨地區人民檢察院、漓東地區人民檢察院,作為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的派出機構,行使基層人民檢察院的職權。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公 告
(十三屆第20號)
欽州市人大常委會補選蔣衛生為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同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確認蔣衛生的代表資格有效。
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李偉民、朱財斌因工作需要調離廣西。依照代表法的有關規定,李偉民、朱財斌的代表資格自行終止。
至此,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實有代表692名。
特此公告。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9年9月27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 免 名 單
(2019年9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一)
任命蔣衛生為自治區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二)
免去覃子驊的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作者:黃世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