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首日重慶渝北區一棟居民樓突發大火的一幕還讓人心有餘悸,當地有些居民似乎已然「忘了疼」。據報道,事發兩天後,儘管地面上標有「消防通道嚴禁占用」,但150米左右的消防通道上依然停了約30輛車。
如此狀況,著實讓人擔憂。畢竟不是每一次消防通道被堵,都能有「無人員傷亡」的幸運。比如,同樣是在重慶,同樣是群眾合力抬車疏通通道,去年12月30日的另外一起火災就造成6人死亡。更廣泛的統計顯示,全國重大人員傷亡的火災事故中,80%以上有消防通道堵塞情況;近10年的群死群傷火災中,約半數是因為消防通道阻塞,導致火情不能在第一時間得到控制。教訓太多、也相當慘痛,可為何生命通道始終不能暢通,就連剛剛經歷險情的小區也「秒歸原狀」?
歸根到底,消防通道「建而不暢」,主要原因還是違法成本過低。雖然《消防法》早有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單位違反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規定,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但現實中,違規相當普遍,可真正因此被罰者,卻少之又少。鬆軟的監管難以讓消防安全意識落地,圖個方便的僥倖心理又加劇了問題的嚴重性:不少小區的消防通道淪為停車場、雜物間,被堵得嚴嚴實實;甚至不乏許多小區居民根本不知道這條生命通道位於何處。
給消防通道添堵,就是給公共安全添堵;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就是對生命的不負責任。破解之法,不該只是靠火情發生之時眾人合力抬車、救援人員以命相搏,還需要相關部門真管嚴抓、加強執法,對違規占用者追究責任並加大處罰力度。重慶市消防救援總隊指揮中心表示,此次高樓大火之後,消防通道被堵舉報增加,當天接到反映占道的舉報28起,2日更是增至92起,而「過去一天也就一兩起」。以此為契機,處置個案、以儆效尤,方有望罰出社會的規則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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