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顧,兩者皆可拋。自由是人們最為嚮往的精神追求。如果失去自由,即便生活待遇再好,也終將是鏡中花、水中月。
冤假錯案是近些年全社會極為關注的焦點,隨著國家對該問題的高度重視,一些曾因各種原因導致的錯案被一一糾正,讓司法公正在更多的個案中得以體現。
「姦殺」入獄十三載
永不放棄終被判無罪
據媒體近日報道,一起備受關注的「姦殺」同學入獄13年的案件,如今有了最新結果:當事者終獲無罪。詳細情況來看一下。
2005年1月10日,山東省臨沂市一中學的一名女生突然失蹤,次月,當地公安局接到報警稱,在校內一停用廁所內發現了該女生的屍體。警方根據該校學生等人的證詞,認定張志超有重大作案嫌疑,並依據相關程序,依法逮捕了張志超。
2006年3月6日,臨沂中院以強姦罪,判處其無期徒刑。此後,張志超入獄服刑。這樣一晃五年過去了。直到2011年,張志超在同母親會面時,稱自己被實施刑訊逼供才認罪的,並希望母親馬玉萍為他找律師進行申訴。
於是,馬玉萍踏上了長達9年的申訴之路。律師通過審查相關證據材料,發現了該案的許多疑點並進行申訴。此後,該案經過了兩次申訴被駁回、一次不予進行抗訴的決定。直到2016年當最高人民法院介入時,該案才出現了轉機。
201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做出再審決定。2018年,山東省高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決定,開始對張志超案進行再審,在歷經六次再審延期後,該院終於宣判張志超無罪。
踐行疑罪從無
守護司法正義
如今,昔日少年早已成人,母親為了兒子奔波9年,已是滿頭白髮。努力沒白費,終於等來公正的審判結果。
筆者覺得,司法是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最後一道防線。在貫徹疑罪從無的司法精神指引下,通過該案的糾錯和改判,進一步彰顯了國家法治的進步和對人權的保護。張志超姦殺案,與其他一系列相關案件,已成為推動國家法治化進程的時代豐碑。
張志超姦殺案的結果一出,也引起了不少網友的熱議。其中,許多網友認為,通過個案的糾錯,再一次讓公眾體驗到了正義終將被伸張的道理。但要建立加強司法工作力度,採取根本性措施,防範這類人間悲劇再次發生。
另外也有人認為,十三年來牢獄之災,確實讓張志超失去了許多,最應該感謝的人應該是他的母親,真是母親的堅持,才盼來了無罪的結果。
以個案彰顯正義
讓法治深入人心
筆者覺得,一些冤假錯案被糾正,已經成為近些年來司法進步的顯著標誌,更是讓法治深入人心。近期,南方某市一市民王某,也因刑訊逼供,導致自己入獄數年。後來,經過長期的申訴,該冤假錯案終於被糾正,王某最終被法院改判無罪。
筆者認為,司法的保障功能,要通過一個個的實際案件,才能讓人真實接觸到社會的公平正義。糾正司法錯案,需要我們在以下方面做起。
首先,要有勇氣面對,這是第一位的。因為如果被判了冤案,自己因為害怕而不去申訴,很可能錯誤會一直持續下去,永遠也不會洗清身上的冤屈。
其次,堅持正義的力量,做到始終不放棄。無論是當事者本人和家人,還是律師等社會力量都要積極參與,一次申訴駁回就持續申訴,只要入獄者確實沒犯罪,堅持下去案件終會大白,合理合法維護自己的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