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首先從現實路徑和中國特色兩個維度出發,以內部結構變遷作為劃分標準,將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農業機械化進程劃分為四個階段,分別是1949—1962年農機大型化的起步階段,1962—1978年的並駕齊驅階段,1979—2003年的農機小型化階段,以及2004年以後向農機大型化回歸的階段。隨後,本文分析了中國農業機械化進程中城鎮化、工業化、農業經營制度和農機政策等因素對其發展軌跡的影響。本文發現,21世紀以來大規模的農業機械跨區服務成為中國農業機械化發展的新動力,並在土地細碎化、農村勞動力不足的雙重約束下,保障了糧食供給。現階段,農業機械化工作的重心一方面是從全域發展的視角構建本地或跨區的農機服務網絡,注重服務模式創新,實現區域內和區域間農業機械資源的合理調配;另一方面需重視高端農機裝備的研發與應用,利用科技促進中國農業機械化水平的進一步深入。
一、引言
舒爾茨(Theodore W.Schultz,1964)在《改造傳統農業》的開篇寫道:一個農民無論他的土地多麼得肥沃,抑或他多麼辛苦地耕作,如果只是沿用父輩的耕作方式,他永遠生產不出更多的糧食。而如果一個農民能夠掌握並運用科學告訴他關於機器、土壤和動植物的知識,那麼無論他的土地多麼得貧瘠,依然能夠獲得豐收。他的效率如此之高以至於其兄弟和鄰居都可以遷入城市,全社會依然可以生產出足夠多的糧食。這一描述形象地刻畫了以農業機械化(下文簡稱「農機化」)為代表的現代農業生產要素改造傳統農業,而最終為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發展提供剩餘勞動力的過程。在舒爾茨的理論框架下,農業現代化促進了工業化和城鎮化。
更早之前,劉易斯(William A.Lewis,1954)曾提出一種反向的發展路徑,他認為一國的經濟增長開始於工業部門的興起和農業部門剩餘勞動力的存在,勞動力的無限供給為資本家創造超額利潤,又通過工業的再投資形成了對農村勞動力更大的需求,在這一循環往復的過程中農村剩餘勞動力消失殆盡,工農邊際勞動生產率拉平、工資趨同,最終城鄉二元結構消失,實現一體化發展。劉易斯模型較為系統地刻畫了勞動力在城鄉之間優化配置的經濟增長模式,但由於過分強調工業投資的重要性而忽略了農業對於工業的反向作用以及城市中廣泛存在的失業現象而引發爭議(Gollin,2014)。之後Ranis等(1961)改進了劉易斯模型,將農業技術進步作為外生衝擊引入,構建了工農互動的兩部門模型,並提出了最優發展路徑的思想。得出的基本結論:工業的興起起源於農業剩餘,而農業剩餘的多少取決於農業的技術進步、農業生產函數特徵等,其中農機化是決定因素。
新中國成立70年以來,如同工業化和城鎮化一樣,中國的農機化經歷了漫長而又曲折的發展道路。尤其是2004年以來農用大中型機械的迅速崛起,並由此產生的橫跨中國大江南北的農機服務,成為實現農機化快速發展的一道獨特風景線,它的產生和發展打破了主流經濟學家對於亞洲小農經濟發展農機化的悲觀預期(Otsuka,2013),並在一定程度上挑戰了亞當·斯密關於農業不可分工的論斷。但是,在傳統的有關農業技術變遷的文獻中,對於中國快速農機化的理解依然是表面化和模式化的。如下兩個關於中國農機化萌芽和發展過程中的關鍵性問題需要通過歷史梳理予以回答:(1)在人多地少、土地極度細碎化的農業資源稟賦約束下,中國為何能夠成功的將機器引入農業生產?(2)中國的農機化分別走過了農機小型化階段和農機大型化階段*,那麼是怎樣的外在經濟條件和內在資源稟賦引致了這種發展模式的變化?
從經典的發展經濟學理論可以看出,理解一國農業現代化的本質,始終離不開相伴相隨的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農機化作為農業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同樣如此,而工業化和城鎮化過程中的農業轉型,也是理論界關注的重要問題。如果僅從農業領域看農機化發展,只能是脫離了具體時空背景的抽象論述(焦長權等,2018)。而農機化作為一種生產要素對另一種生產要素的替代,其發生和興起必然同一國資源稟賦的變化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除此之外,農業經營體制的變革和農機政策的調整也對中國農機化的發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本文在總結中國農機化發展歷程的基礎上,對這些影響因素及其機製做了深入探討,並分析了未來中國農機化的發展趨勢和關鍵環節,提出相關對策建議。
二、中國農機化的階段性演變和區域差異(1949—2018年)
新中國成立以來,一直在探索適合國情的農機化發展路徑,形成了曲折而又獨特的農機化發展模式。本文從現實路徑和中國特色兩個維度出發,以內部結構變遷作為劃分標準,結合中國農業經營制度和農機化政策發生重大轉折的時間節點,將新中國成立以來的農機化進程劃分為四個階段,分別是1949—1962年農機大型化的起步階段,1962—1978年並駕齊驅階段,1979—2003年農機小型化階段,以及2004年以後又回歸了大型化的農機發展階段(見圖1)。中國的農機化發展方向受到宏觀政策的深刻影響,但宏觀政策並不是政府主觀臆斷的,政策的出台與整體經濟發展、資源稟賦和農業經營體制密不可分。
(一)新中國成立初期農機大型化的起步階段(1949—1962年)
1949年新中國成立後,政府為了穩定農村局勢,更為了有效集聚農村勞動力資源建設大型農業基礎設施,採取了「公有化」的農業生產經營制度。農機作為大規模生產和農業基建中必不可少的投入要素,得到一定發展。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投資農機的主體是國家和集體,中央政府通過行政命令和各種優惠政策,在資源極度稀缺的背景下推動了農機化的發展。
新中國成立之初,全國農村缺少30%~40%的農具,大中型拖拉機數量僅為117台,聯合收割機13台,而小型拖拉機數量可忽略不計**。1950年,國家在各地區建立農具推廣站。1957年,新式農機具推廣站達到591處,推廣新式畜力農具511萬部,播種機6.4萬部,收割機1.8萬台,脫粒機45.4萬部。新式農機具的引入和推廣在一定程度改善了農村尤其是平原乾旱地區農業生產設備落後的狀況,提高了勞動效率。與此同時,全國範圍內建立了大型機械化農場730處,耕地面積達到1274萬公頃。國營農場主要使用大型化農業機械,除了滿足農場本身的田間作業外,還為周邊小農戶代耕代種,出現了大型農機跨區服務的雛形。
圖1 大中型拖拉機動力值占全部拖拉機動力值的比重(1949—2016年)
注:1962—1977年的數值根據1978年大中型拖拉機和小型拖拉機平均單台動力之比為標準,將一台小型拖拉機折算為0.21台大中型拖拉機。1949—1961年小型拖拉機數量根據1962—1965年的數值倒推估算得出數據來源:1949—2004年數據來自於《國內外農機化統計資料(1949—2004)》,2005—2016年的數據來自於歷年《中國農機化年鑑》
1959年,毛澤東提出農業發展的根本出路在於農機化的論斷。在以農機化為核心發展農業現代化的指導思想下,第一個五年計劃指出農業發展中的基本路線是首先實現農業集體化生產與經營,然後推進機械化和電氣化,到1980年基本實現農業生產全程機械化。自此,全國範圍內形成了農機化運動的浪潮,農機總動力由1949年的8.1萬千瓦增長至1962年的757萬千瓦(見表1)。但是,在計劃經濟的體制下,農機投資主體單一,由於要實現美國「墾丁農場」式的規模化生產,資金主要用於投資大中型農機,生產隊的組織方式也為引入大中型農機創造了有利條件,到1962年,大中型拖拉機數量已經上升至5.5萬台,而小型拖拉機數量不足1千台(見表1)。
雖然這一時期農機動力和農機數量均有不同幅度的增長,但機械化水平總體上依然較為落後,由表2可以看到,1962年的機耕率僅為8.1%,而機播和機收水平更低,綜合機械化率不足4%。受生產能力的制約,中國的聯合收割機和大中型拖拉機基本依靠進口,但國際市場農機價格昂貴,在物資極為匱乏的年代,大規模進口農機不現實,1962年全國僅有5906台聯合收割機,且增數極為緩慢。
表2 主要年份田間作業機械化水平(1952—1978年)
注:*表示可以忽略不計;**表示數據無法獲得數據來源: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國內外農業機械化統計資料(1949—2004),2006
(二)並駕齊驅階段(1963—1978年)
1962年農業危機過後,中國農業經營體制開始調整,由原來的「人民公社」為經營單位的體制轉變為「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體制,這在客觀上縮小了基本經營主體的規模。由於土地規模的減小和物資儲備的落後,加上這一時期的重心不在於經濟發展,農機化一度陷入瓶頸,農機數量長期處於停滯狀態。直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中央政府才將農機化列為農業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予以重視,並在1977年制定《1980年基本實現農機化規劃》,重新將農機化的發展提上日程。由於國營機械化農場的逐步解體,在農機化發展的路徑上放棄了之前的一味追求大型化的戰略,由表1計算可知,小型拖拉機數量在1970-1978年增長了約22倍,同時大中型拖拉機數量也增長了4.5倍。
從農機化水平來看,這一時期機耕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1978年的機耕率已經達到40.9%,但機播和機收水平分別僅為10.9%和3.1%(見表2)。儘管各類型拖拉機數量均有增加,但主要用於耕地或運輸,用於其他環節的農機仍匱乏,例如,1978年全國僅有1.9萬台聯合收割機,遠遠落後於同期拖拉機的數量(見表1)。
回顧中國1949—1978年的農機化發展歷程,可以看到這一時期投資主體單一,主要是國家和集體,農業生產的發展戰略基本上是依據國家的行政命令,農民參與農業生產決策的積極性較低。這種「舉國體制」的優勢在於能夠在短時期內快速調動全國範圍內的優質稀缺資源,集中力量完成農機化所需的人力支撐和物質儲備。但是這一時期國家的農機發展存在政策爭議較大、政策導向不穩定、執行力度差等問題。在政策的制定環節一味追求發展速度,而忽略中國當時整體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業生產條件,提出一些不符合實際國情的農機化發展計劃,造成在1980年之前全面實現農機化的發展目標落空。
(三)農機小型化階段(1979—2003年)
1978年開始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使農民成為農業剩餘的獲取者,農業生產方式由集體的統一經營變為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家庭逐漸成為農業生產決策的主體*。但在家庭聯產承包制實行的初期,農業機械仍由集體經營和所有,而使用者是農戶,這種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分離導致農機經濟效益低下。為此,1983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指出:「農民個人或聯戶購置農副產品加工機具、小型拖拉機和小型機動船,從事生產和運輸,對於發展農村商品生產,活躍農村經濟是有利的,應當允許;大中型拖拉機和汽車,在現階段原則上也不必禁止私人購置。」自此農戶獲得自主購買、經營農機的權利,農業機械經營主體由過去的國家大包大攬發展成為國家、集體、農戶聯合經營和合作經營共存的局面。
但是由於之前很多發展中國家忽略本國農業資源稟賦、盲目追求農機化發展的失敗經驗,讓20世紀80年代初政府和學界對於將農機化重新作為農業現代化的重點發展方向變得格外謹慎(劉運梓等,1980;羅象谷,1985)。一方面,政府縮減了對於農機化的投入力度,1979年,中央和地方農機化財政投入為3.7億元,到1983年已經下降到3.2億元,1994年國家取消了農用平價柴油,至此國家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出台的各類農機化優惠政策全部取消。另一方面,中國農戶經營規模小,小農戶和大農機的不匹配現象十分明顯,在農戶小規模經營的情況下,依靠市場力量和農戶個人投資發展農機化顯然是不現實的。因此,改革開放後的10年間,中國的農機事業一度陷入停滯,1979—1985年間的機耕面積大幅下降,綜合機械化率甚至出現倒退的情況(見表3)。
1995年後,中國的大中型農機跨區服務開始萌芽,由北方小麥主產區的機收服務擴散至水稻等其他糧食作物,並且深入到跨區機耕、機播等農業生產的其他環節。這種由中國農民自發興起的農機跨區服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耕地細碎化對於農機化的制約,屬於在實踐中探索出的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機化發展道路*。值得注意的是,農機跨區服務完全是市場化的產物,這一業態不是由政府組織構建的,而是逐利的市場經濟參與主體自發形成的。由於參與跨區服務的主要是大中型農機,在這一新興市場的帶動下,1996年,大中型農用拖拉機達到67.1萬台,比1995年增長了0.08%,是自1988年以來的首次增長。大中型農機數量逐年遞減的趨勢終於得到扭轉。於此同時,農機化水平出現一定幅度提升,機播率和機收率均有明顯提高,但增長速度依然遲緩,2000—2003年幾乎停滯,其中機耕率一度倒退**(見表3)。
表3 主要年份田間作業機械化水平(1979—2003年)
注:綜合機械化率計算公式參見《中國農業機械化年鑑》的計算方法:綜合機械化率=0.4×耕種機械化率+0.3×播種機械化率+0.3×收割機械化率數據來源: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國內外農業機械化統計資料(1949—2004),2006
這一階段,農機化發展的主要動力是小型農機。1979—2003年間,小型拖拉機數量年均增長率為9.2%,而大中型農用拖拉機數量年均增長率僅為1.6%,甚至在1985—1995年間出現了負增長(見表4)。大中型拖拉機動力值占比長期處於下降階段,在2003年降到歷史最低值(見圖1)。由於1995年後農機跨區機收服務的井噴式發展,聯合收割機的數量在1995—2000年間出現年均28.2%的飆升,成為農機化新的增長點。截止到2003年,中國的農機總動力已經達到6億千瓦,是1979年的4.5倍。總體來看,受到農地小規模經營的影響,這一時期的農機化發展呈現出小型化的特徵。
(四)農機大型化的回歸階段(2004年至今)
2003年以來,隨著中國農村勞動力非農化進程加速,農業生產條件發生深刻變化。快速城鎮化導致農村勞動力流失現象嚴重,並且呈現出農村勞動力老齡化、女性化的趨勢,同時用工成本上升,根據誘致性技術變遷理論,這為農機對勞動力的替代創造了條件(鄭旭媛等,2017)。這一時期,勞動力在農業生產中扮演的角色逐漸減弱,而農機成為愈發重要的投入要素,保證了快速城鎮化進程中糧食產量穩中有升(Gong,2018)。200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機化促進法》的頒布實施標誌著中國農機化的發展步入法制化進程。2006年農業部制定了《全國農機社會化服務「十一五」規劃綱要》,指出要以市場化、法制化為導向,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機服務組織,推進多元化、專業化的農機社會服務組織,完善扶持政策體系。除2011年外,2004—2019年間有15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持續關注農機化發展*,農機補貼政策開始向大型農機和農機社會化服務傾斜。
有研究表明,非農就業的小農戶和兼營農戶更傾向於購買農機服務而並非直接投資農機,因此,在城鎮化快速發展的同時,大中型農機的跨區服務引來黃金增長期(方師樂等,2018a),以江蘇沛縣為代表的農機跨區服務產業集群成為中國農機化發展的一大亮點(Zhang等,2017)。加之國家政策逐漸向大中型農機傾斜,2004年前後,中國的農機化呈現出明顯的大型化趨勢。由圖1可以看出,2003年前後是中國大中型農機發展的分水嶺,2004—2016年大中型農機數量年均增長率達到15.7%。而相比之下,小型農機市場已經接近飽和,年均增長率僅為1.2%(見表5),且從2013年開始出現了連續5年的下降。
表5 主要年份主要農業機械數量和增長率(2004—2016年)
注:增長率均為區間內復合增長率數據來源: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中國農業機械化年鑑2017》
這一階段,農業裝備結構持續優化,農機作業水平持續提高,農機化技術推廣面積持續擴大,農機社會化服務持續推進。農機總動力逐年上升,農機科研和製造水平顯著提高。由表6可以看到,2004—2016年間,機耕、機播、機收水平均實現了大幅度跨越,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由2004年的34.3%一路上升到2016年的65.2%。中國的農機化發展打破了傳統經濟學家的偏見,在土地細碎化的資源稟賦下依然能夠成功實現農機化的快速發展。
隨著21世紀以來中國農業制度和資源稟賦的變化,農機跨區作業規模也發生了結構性變化。從圖2可以看出,2008—2013年,農機跨區服務面積一直呈現穩步上升態勢,年均增長率為8.4%。雖然這一時期機收依然占到總跨區面積的一半以上,但增長速度放緩,相比之下,機耕和機播成為農機跨區服務的主要增長點。2013年,跨區機播面積為3085千公頃,是2008年的1.79倍,年均增長率達到12.3%,而跨區機耕面積為6767千公頃,年均增長率為10.8%。從三大主糧來看,2004—2013年間,隨著農業結構的調整,小麥的播種面積不斷下降,部分地區的小麥機收市場已經接近飽和,用於小麥機收的收割機數量增長率開始回落,雖然小麥的跨區機收面積始終遙遙領先,但市場飽和,增幅放緩(見表7)。而隨著江蘇、安徽等水稻種植大省跨區作業的流行,跨區機收水稻成為跨區機收水平提升最重要的來源,保持了年均兩位數的增長速度。跨區機收玉米從無到有,2004—2013年間作業面積增長了近38倍。跨區作業面積逐年遞增的趨勢在2014年戛然而止,當年跨區服務面積出現斷崖式下降,這種趨勢一直延續到2018年,本文第三節分析了出現這一現象的原因。
從農機服務主體的類型和發展趨勢來看,2004—2016年間,農機戶的數量總體保持增長態勢,但是增長速度逐年放緩,2016年已經出現負增長(見表8)。農機服務專業戶的數量也經歷了類似的發展軌跡。於此相對應的是,農機大戶*的數量增長速度明顯較快,且在2016年農機戶總量下降的情況下,依然實現了正增長。這種結構性的變化說明總體上中國的農機化告別了之前快速提升的階段,過渡到平穩發展的時期,並且隨著農戶土地流轉速度的加快和農戶收入水平的增加,農戶添加新設備、新機具意願的增加,催生了一大批農機資產超過20萬元的農機大戶,農機自給率提高,從而降低了農機服務市場的需求,農機化服務專業戶數量增幅趨緩。
注:增長率為區間內復合增長率
從農機化作業服務的組織化程度來看,2007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賦予了專業合作社獨立的法人地位和自由經營權。各地區的農機合作社逐漸興起,截至2016年底,中國的農機合作社約6.3萬個(見表9)。2008—2015年,中國的農機合作社數量增長率遠大於同期農機化作業服務組織的增長率,農機合作經營比重增加,合作社內部對農機戶統一管理、集體行動,並參與制定行業規範,組織化程度提升。諸如寧夏等地已經正在探索農業綜合服務合作社對小農戶的土地進行整合,提供半託管、全託管的新型服務模式,成為小農戶對接現代農業發展的可行之路。從規模來看,大型農機化作業服務組織**占比逐年增加(見表9),說明在農機大型化的總體趨勢下,農機服務組織也呈現出大型化特徵。
截止到2017年底,中國農業機械總動力達到11.2億千瓦,大中型拖拉機數607萬台,小型拖拉機1703萬台,分別是1978年的9.5和10.9。2018年,中國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已經突破了67%,高端農機裝備廣泛應用於農業生產的各個方面,農機化的高質量發展邁上了新的台階。
(五)中國農機化的區域差異
中國幅員遼闊,各地區自然地理條件和農業資源稟賦存在巨大差異,農機化水平在每個時期都呈現出區域間的不平衡,演變趨勢也不盡相同。總的來看,人均耕地面積大、土地相對平整、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的東北部和新疆(包括新疆兵團)地區農機化水平始終領先全國,而人均耕地面積小、以種植經濟作物為主的東南部和中部多地以及丘陵、山地占比高的西南地區農機化水平相對滯後。
1965年,中國只有新疆綜合機械化率超過20%,絕大部分地區不足5%,到1978年,北京、上海、天津、黑龍江、新疆五地依託經濟發展或自然稟賦優勢,綜合機械化率率先超過30%,北方大多數地區也已超過20%,南方的江蘇、浙江、廣東等沿海發達省份農機化水平也顯著提高,但總體來看,依然處於較低水平,沒有一個地區綜合機械化率達到50%的門檻。到2000年,各地區農機化水平均實現顯著提升,但南北差異進一步凸顯,可以明顯看出,長江以北的各省份均突破了20%,華北各地處在40%~60%區間,其中黑龍江和新疆率先突破60%,長江以南各地區的綜合機械化水平則均未超過20%(上海除外)。到2016年,全國綜合機械化率已經達到65.2%,其中,東北三省均超過80%,且基本實現糧食生產全程機械化。與此同時,其他地區尤其是南方多省的機械化水平都實現了大幅度提升,綜合機械化水平低於30%的只有雲南、福建和貴州三地,北方大部分地區已經超過了60%。
新中國成立以來,各地區的農機化水平在均取得顯著提升的同時,區域間的不平衡也在縮小。1965年,綜合農機化率的空間Gini係數為0.48,到1978年,這一數值下降到0.30,2016年進一步降至0.19。但與此相對應的是,農機總動力的空間Gini係數並未顯著降低,1978年、2000年和2016年分別為0.41、0.48和0.45。造成這種現象的可能原因是大規模的農機跨區服務成為中國多地實現農機化水平提升的重要推動力,造成農機化水平的空間溢出效應,從而在全國農機分布不平衡性未顯著下降的情況下縮小了地區間農機化水平的差異*。
三、中國農機化發展的影響因素
(一)城鎮化與農機化
農機化的本質是工業化和城鎮化對傳統農業的再造,是城鄉社會結構深層調整的表現和原因(焦長權等,2018)。在Hayami等(1971)誘致性技術變遷理論的框架下,生產要素的相對稀缺性和相對價格的變化引致了生產技術的變遷。
在農業集體化時期,絕大多數人口居住在農村,「戶口」制度限制了城鄉之間的人口流動和勞動力遷移。在這一背景下,雖然中國的工業化發展迅速,卻沒有帶動城鎮化的提升(郭克莎,2002)。到1978年,中國的鄉村人口占比依然達到82.1%,第一產業勞動力占比也高達70.5%,雖然這一時期國家十分重視農機化的發展,但由於大量剩餘勞動力聚集在農村,大規模使用農機的內生動力不足,80年代之前中國的農機總動力增長几乎處於停滯狀態。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施後,雖然中央沒有立刻放開人口流動限制,但是農業生產效率的提高和農業產出的增加為農民進城提供了可能。政府也開始意識到限制人口流動的政策導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逐漸增加,會引起一系列社會問題。迫於巨大的人口流動壓力,從1983年起,政府逐步放開限制人口自由流動的政策,鄉村人口占比由1980年的80.6%逐步下降到2000年的63.8%。但是這一時期,農業生產中的勞動力還是處於「過剩」狀態,由於一系列農村市場化改革的推進,集體化時期嚴重扭曲的人口壓力被釋放出來,原本「隱性」的勞動力過剩問題「顯性化」(焦長權等,2018),第一產業勞動力占比雖然下降,但總數增加了7000萬,致使農機化水平在這一時期沒有明顯的提升。2001年中國加入WTO,為了發揮勞動力資源的相對優勢,中國發布了一系列推動城鎮化發展的農村人口流動政策。21世紀以來,快速城鎮化進程中農村人口大規模遷移導致的糧食生產條件發生了深刻變革。就業非農化進程加速,農業勞動力數量下降,田間用工成本上升。2001—2017年,第一產業勞動力的數量減少了1.6億,占全社會勞動力比重由50.0%縮減至27.0%。2018年,全國農民工數量已經達到2.9億,其中外出農民工1.7億。一方面,農業生產中勞動力數量和質量的雙降是城鎮化戰略的必然結果,另一方面,由於農村土地流轉市場產權不清晰等諸多問題,已經遷移的農戶不願完全放棄農村土地,並未真正退出農業生產。在農村勞動力市場和土地市場的雙重約束下,大中型農機跨區作業服務應運而生,成為在現有經濟發展條件、資源稟賦和制度安排下,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機化的實現方式。雖然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中國的農地從未實現真正意義上的集中,且戶均農機持有量水平落後於其他同類發展中國家,但依然完成了農機化水平的大幅度提升。
由以上對城鎮化和農機化的歷史梳理可以看出,農機化受到城鎮化這一時代背景的深刻影響。在城鎮化被嚴格控制的80年代之前,即使中央政府在農業生產中主推農機化政策,但依然步履維艱,收效甚微。而城鎮化發展最為迅速的時期,也是中國農機化騰飛的階段。農機化的過程始終伴隨著農業勞動力的減少和城鎮人口比重的增加(見圖3)。本文認為,城鎮化和農機化是中國經濟發展分別在城市和農村的表現。從長期來看,城鎮化進程推動了農機化發展,而農機化發展又為城鎮化和經濟轉型創造條件(McArthur等,2017)。2018年,中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9.6%,按照2050年城鎮化率超過70%的保守預期,未來30年,至少還將有1.5億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農機化在未來的發展空間依然可觀。
(二)農地產權和農業經營制度與農機化
新中國成立70年以來歷次農地產權和農業經營制度的變革都深刻影響了農機化的發展軌跡(見圖4)。其中1958年開始的集體化運動帶來的土地集中和1980年開始在全國範圍推行的家庭聯產承包制所帶來的土地細碎化對於農機化路徑的影響機制和結果前文已有分析,不再贅述。值得關注的是,農機跨區服務的萌芽、發展、流行和衰落同中國農地產權與農業經營制度的變革密不可分。
20世紀70年代末期開始出現萌芽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雖然極大的激發了農民的種糧積極性,但這種制度安排在早期由於頻繁的農戶土地調整影響了農民承包經營權的穩定性,制約了農戶的生產性投資行為。1998年,《土地管理法》首次提出向農戶頒發農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權的穩定一是為盤活經營權提供了條件,二是加速了農村勞動力的就業非農化。在這兩方面因素的刺激下,橫跨大江南北提供專業糧食收割服務的農機隊伍開始萌芽並日漸壯大,成為中國在農地極度細碎化條件下實現農機化的重要推動力。但是早期三權分置工作在很多地區落實不到位,一項調查研究發現60%以上的村莊從未發放土地流轉合同(葉劍平等,2000),致使三權分置通常流於形式,實際作用不大。
2008年開始,中央選取成都作為新一輪的農地確權工作的試驗區,在2014年選取安徽等3個省份進行整省推進,並計劃在2018年結束全國範圍內的確權頒證工作。有研究發現,農地確權加速了農地流轉,並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地向家庭農場、種糧大戶和專業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集中(林文聲等,2018)。另有研究表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占比的提升和全國範圍內農機購機補貼力度的加大使得購買大中型農機的門檻降低(方師樂等,2018b)。內生性的本地農機服務對跨區作業服務造成了極大的衝擊,加之中國農村普遍存在的「熟人社會」特徵讓本地農機服務贏得競爭優勢(仇葉,2017),農機跨區服務市場開始萎縮。2014年,農機跨區服務面積出現超過30%的斷崖式下跌,自此農機俱樂部的輻射範圍逐年變小,農機開始回歸私人物品的屬性。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農機化的主要實現形式、路徑轉移和農地產權與農業經營制度的變遷息息相關。
圖3 中國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占比和農業機械總動力變化(1949—2017)
注:2016年開始農業機械總動力的統計口徑發生調整,不再包括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動力,所以總動力值略有下降,但若在同一口徑下,仍然呈上升趨勢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鑑》,中國統計出版社,2018
(三)農機化政策與農機化
從上文對中國農機化革命歷程的梳理中,可以看出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農機化政策出現了多次調整。包括新中國成立初期毛澤東提出「農業發展的根本出路在於農機化」的論斷,舉全國之力發展農機化,到改革開放後逐步取消各類農機化優惠政策,試圖依靠市場推進農機化發展進程,到2004年《中國人民共和國農機化促進法》的正式實施,國家重新在農機化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由表10可得,2004年以來隨著各項農機補貼政策的施行,政府財政在農機化投入中的占比逐年提高,由期初的10.4%快速增長至2011年的33.4%,此後一直穩定在33%左右,2016年,政府財政用於農機化投入的金額已經達到975億元。同時,各項金融信貸扶持政策也降低了農民個人購機的門檻,加速了農機化水平的快速提升*。
從2004年以來的「中央一號」文件對於農機化的表述中可以總結出,中央政策準確地捕捉到了對於農機大型化、農機服務和共享農機的現實訴求,例如2007年的「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鼓勵農業生產經營者共同使用、合作經營農業機械,積極培育和發展農機大戶和農機專業服務組織,推進農機服務市場化、產業化」。2008年的關鍵詞是「農機跨區服務免稅、免費」,2009—2015年均將「重點支持大中型農機補貼和農機社會化服務」寫進一號文件,2016—2019年重點強調促進高端農機裝備的研發製造水平。可見21世紀以來,中央關於農機化的政策呈現出明顯的支持大中型農機發展的傾向,這說明中國農機化由小型化向大型化轉變的發展軌跡受到國家農機化政策的深刻影響。
四、結論和討論
新中國成立初期以農機化為載體的農業現代化願景,由於經濟基礎不足和制度缺陷最終以失敗而告終。改革開放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雖然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增加了農業產出,但由此形成的耕地細碎化和小經營規模不利於農機化的實現,小農戶如何對接大農機成為中國農業現代化發展的難題。21世紀以來,隨著大規模農村剩餘勞動力的不斷轉移,中國農業的資源稟賦出現了深刻變革,相應的農業經營體制和農機化政策導向發生調整,中國農機化的發展路徑也由此出現變遷。因此,理解中國農機化發展的內涵首先需要對同期的時代背景、資源稟賦、經營體制和相關農機政策有充分的認識。
在不同的標準下,已有文獻對於中國農機化發展歷程的階段劃分不盡相同,本文從現實路徑和中國特色兩個維度出發,提出將農機化發展過程中其內部的結構化轉變作為劃分標準,具有現實意義和理論價值。結合中國農業經營制度和農機化政策發生重大轉折的時間節點,本文將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農機化發展歷程劃分為四個階段,分別是1949—1962年農機大型化的起步階段,1962—1978年並駕齊驅階段,1979—2003年農機小型化階段,以及2004年以後回歸農機大型化的發展階段。
在耕地細碎化、農業勞動力不足的雙重約束下,以大型農機跨區服務為代表的社會化服務體系成為中國農機化發展的新維度,它的發生、發展和成熟成為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的重要載體,同時也造就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機化發展模式。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的農機化發展歷史表明,土地細碎化雖然對農機化的發展形成阻礙,但並不必然導致農機化不可實現。此外,在中國農村勞動力市場尚不健全的條件下,農機服務市場替代缺失的農村勞動力市場,成為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的關鍵因素。
在未來很長一段時期內,小農依然是中國農業生產的主力軍,在這樣的情境考量下,農機化的進一步深入應繼續著眼於農機服務市場的潛力挖掘和模式創新。考慮到農機服務具有規模效應,需要有更好的專業化分工來實現技術進步和效率提高,因此,應積極推進農機服務的產業集群,推進農機服務專業化與規模化。此外,農機服務效率的提高依賴於科技元素的開發與應用,因此,應逐步建立完善各層級的農機服務信息共享平台、大數據測算平台和農機追蹤定位系統等「網際網路+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不少地區已經出現依託信息通訊技術的一鍵下單和共享農機等新的商業模式,這意味著,未來中國農機化的發展將進一步呈現農業現代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特徵。隨著農機科研水平的不斷進步,未來中國農機將呈現出重型化、智能化的新特徵,近幾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也重點強調提升高端農機裝備的研發應用,不斷湧現的科技元素將助力中國的農機化發展登上新的高度。
基金: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項目「中國農業機械跨區服務的形成機理和技術外溢效應研究(編號:71803031)」;
來源:農業經濟問題2019年10期
作者:方師樂 黃祖輝 廣東省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農村發展研究所浙江大學中國農村發展研究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u6dklG8BxtCz63RLPvV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