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鳳凰縣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吳某某批准逮捕。
2月8日,鳳凰縣吉信鎮政府根據全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在鳳凰縣公安局吉信派出所的協助下,對吉信鎮菜市場採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進入菜市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當日11時許,未佩戴口罩的吳某某欲進入菜市場被執勤的工作人員勸阻,吳某某拒不配合管理,多次試圖進入菜市場未果,後強行進入菜市場時被攔下,吳某某遂辱罵工作人員,且兩次咬了工作人員右手手背。之後,吳某某在被帶離過程中又再次咬傷工作人員手背。經鑑定,被咬工作人員的傷情構成輕微傷。
2月9日,公安機關對吳某某立案偵查,2月14日,將吳某某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鳳凰縣檢察院受理案件後,嚴格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依法從嚴從快辦理案件,三日內完成了核實案件證據、聽取犯罪嫌疑人意見、審閱卷宗、製作法律文書等審查批捕工作,對吳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湘西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