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建設費如何繳納?

2019-10-14     老會計手把手教做帳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國務院為進一步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拓展文化事業資金投入渠道而對廣告、娛樂行業開徵的一種規費,一般分別由稅務局在徵收廣告服務業的增值稅、娛樂業的營業稅時一併徵收。那麼,企業具體該如何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呢?


問:文化事業建設費按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季度不超過6萬)免徵,能否提高至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季度不超過30萬)?

答:2019年4月26日財政部印發了《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歸屬中央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對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黨委宣傳部門可以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等因素,在應繳費額50%的幅度內減征。

2019年6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24號),完善《文化事業建設費申報表》填表說明,簡化優惠政策的辦理,繳費人申報即可享受《通知》明確的優惠政策。截至目前,除重慶市對歸屬地方收入的娛樂業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征10%和河南省歸屬地方收入配套文件暫未出台外,其餘省市均歸屬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征50%。

從事娛樂業和廣告服務業的單位和個人,需要依據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在申報繳納增值稅時,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方法,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在這裡相信有許多想要學習會計的同學,大家可以關注小編頭條號,私信【學習】即可免費領取一整套系統的會計學習教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t40lzW0BMH2_cNUgT93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