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還清了 卻發現房子不是自己的 70年產權期滿 房子是誰的?

2019-07-12     宜昌購房通

已經買房的人,應該都清楚,房子是有產權年限的,不同使用性質的房屋,有不同的產權年限,一般分為40年、50年、70年,一般而言,目前我們所購房的住宅產權年限為70年,很多人都會認為70年產權,顧名思義就是購買了這套房子,自己將擁有這套房子70年的使用權,那麼70年產權期滿,房子是誰的?其實70年產權並非你想的那樣,很多人都誤會了,買房人要注意了!

現如今,房價高了,買房也不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很多人辛辛苦苦買房,付了首付之後,每個月還要還房貸,然而幾十年之後,房貸終於還清了,而房屋的70年產權也將到期了,卻發現房子不是自己的了,那麼70年產權到底指的是什麼呢?首先,大家需要知道「70年產權」指的是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年限,而不是房屋的使用年限,房屋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

那麼,換句話說,如果不規劃的話,房子可以一直住下去,並不是只能住70年,而房子所在的土地只能使用70年,商用土地是40年,工業土地是50年,我們在買房之前,其實開發商從拿地,到建房,再到房屋出售,或許我們實際到手的房屋產權年限只有六十多年了,但這個年限只是使用土地的年限,這一細節,希望大家能夠在買房的時候注意下。

或許有些人就覺得不划算了,為什麼自己辛辛苦苦才買下來的房子,如果70年產權到期了,所在的土地被徵用了,那麼自己的房子又該怎麼辦呢?是不是就不屬於自己的呢?其實大家也不需要太擔心,根據最新法規定,當產權到期後這一套房產到底歸誰所有這一問題終於得到了很好的解決。

如果你是新房的話,那麼你不必擔心產權到期,因為還可以居住幾十年,最起碼是60年左右,而買的是二手房的話,那麼大家一定要記得申請續期,《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根據相關的規定,當房屋的產權70年到期以後,會面臨兩種情況,一種是延長土地的使用年限,在獲得批准之後,房屋才能真正為你所用!第二種情況是可以給予安置補償,也就是說你成為「拆遷戶」了。

看完上文,想必大家對於70年產權的相關知識,已經做到心中有數了,因此,不必太擔心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房子到底該歸誰這一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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