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國家基金2000多萬,雲南某事業單位5名高管受審

2019-08-04     8099999街頭巷尾

套取國家基金2000多萬

5名事業單位高管受審

自2012年起至案發,雲南省煤炭地質勘察院原院長張名泉、原黨委書記劉蒙、原副院長趙學民、原財務人員宋聞丹以及原經管科長王基生等5人,虛列補貼套取國家地勘基金,先後套取地勘基金2000多萬元,導致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8月1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5名高管坐上了被告席。


2009年4月,張名泉、趙學民在辦理某煤礦探礦權轉讓事宜過程中,要求受讓方將轉讓款中330多萬元轉入雲南省煤炭地質勘察院私自設立的帳外資金帳戶中。


2012年起至案發,在管理使用國家地勘基金過程中,張名泉、劉蒙違反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不按規定上交結餘資金,安排宋聞丹、王基生採用提高鑽孔單價,虛列補貼等方式製作虛假結算單,套取地勘資金,共計1300多萬存入雲南省煤炭地質勘察院帳外資金帳戶中。


公訴人:「被告人張名泉、劉蒙、宋聞丹、王基生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張名泉、劉蒙、趙學民身為單位領導,商議以年終獎的名義,將帳外資金集體分給個人。2005年8月至2014年8月,雲南省煤炭地質勘察院從帳外資金中,為領導班子及中層以上幹部發放獎金、過節費380多萬元


其中,從2008年至2011年,趙學民任雲南省煤炭地質勘察院副院長期間,發放獎金、過節費100多萬元

公訴人:「怎麼大帳已經發完了你們還要用小帳發一次。」

趙學民:「反正這個以記錄為準以記錄上的記帳為準。

公訴人:「原因你不知道,反正你們就是這樣操作的,大帳小帳一起發,而且你還簽過字對不對,那麼就是你們單位的中層級以上幹部,都比實際應發的又多從小帳,也就是你們的小金庫里又多領了一道錢 。」


除此以外,公訴機關認為,張名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410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對此,張名泉卻否認罪行。

法官對話張名泉:「這個錢肯定不是受賄,這個是我代我朋友收的錢,(那個朋友),劉某, (劉某是你的朋友 ,你這個朋友在你收錢的時候人還活著嘛)沒活著了。」


本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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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sgTlWmwBUcHTFCnf52r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