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中午12點55分左右,市自然資源局澄海分局工作人員和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澄海派出所民警開展森林防火巡查過程中,在上華鎮大山菊池村林區發現有人員在掃墓時違規使用明火焚燒紙錢,並攜帶煤氣、火爐烹煮食品。巡查民警立即上前制止,要求違法人員熄滅火源,並將其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扣留其違規用品。目前,該違法人員被處以治安拘留5日處罰。
違法人員:我去上山掃墓,在山上使用明火燃燒紙錢,這樣做非常容易引發火災,這樣不對,我認識到錯誤,保證以後不攜帶明火上山,希望廣大市民不能像我一樣。上山掃墓祭拜就好,不能使用明火燃燒紙錢。
近段時間天氣持續乾燥,我市已發布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森林防火形勢嚴峻。連日來,我區各地各部門加派人力,加大應急值守和森林巡查力度,嚴查違規用火行為,森林公安機關提醒市民嚴禁攜帶火源紙錢上山,防止引發森林火災。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澄海派出所民警: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橙色、紅色預警期間和汕頭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嚴的通告,在林區禁止一切火源帶上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違者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造成森林火災的涉嫌犯罪將追究刑事責任,澄海森林公安提醒廣大市民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帶任何火源上山、用火,文明掃墓,文明出遊,保護青山綠水,維護好我們共同的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