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珠海開始罰款不文明行為,亂丟垃圾也會被罰!

2019-12-13   珠海交警

在珠海的小夥伴們注意啦!

亂貼亂畫、堆放垃圾、

隨意排放廢水污水等

破壞城市道路環境衛生的行為

將要受到處罰!

近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的《珠海經濟特區城市道路清掃保潔管理辦法(草案)》,對道路施工作業要求和個人行為等作出了規定,將對單位和個人破壞城市道路環境衛生的行為進行處罰。


該管理辦法提出,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自覺維護

城市道路清潔,

不得拋灑、堆放垃圾

或者排放廢水和污水,

不得亂寫、亂畫、亂張貼、亂拉掛,

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將進行罰款。

(圖片來源網絡)


該管理辦法同時提出,

市、區環境衛生主管部門

應當加強採用智能化手段

對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為

進行監督管理。

對施工作業單位作出規定

鑒於以往施工作業單位施工完畢後不清理遺留垃圾、不採取環保和安全措施等情況,《管理辦法(草案)》也提出相應規定。

在城市道路上維修、清疏排水管道、溝渠等設施所產生的廢棄物,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及時清理,保持路面乾淨。

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圍擋,做好施工期間的壓塵和清掃保潔工作,施工產生的垃圾和渣土應當及時清運,並就違法行為設置相應罰則。

只適用於城市道路及附屬設施

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目前我市尚未達到全面城市化階段,農村區域的道路清掃保潔難以按照城市道路的要求統一實施,該管理辦法只適用於城市道路及道路附屬設施的清掃保潔工作。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

破壞環境不可取!

記得提醒身邊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