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代購香煙被判1年有期徒刑,為啥?

2019-08-12     青海法制報


出門在外,幫朋友買點東西是人之常情。但是從法律的角度看,幫朋友代購也要多注意,否則,可能會惹來麻煩。

近日,劉麗(化名)因多次給外地的朋友代購香煙,涉嫌非法經營罪被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經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人劉麗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依法沒收作案工具手機兩部,香煙90條。

劉麗只是幫朋友代購香煙,卻不知銷售香煙需要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網絡配圖)

代購逐步成熱潮

如今,通過網購平台及微信代購,不出家門即可購買全球商品已成為潮流,甚至成為很多年輕人的首選。記者隨機採訪了幾名在微信朋友圈做代購的微商,聊了聊他們做代購的初衷。微信名「桃子妹·外貿小屋」的微商告訴記者,她大學畢業後就結婚生子了,為了照顧孩子就沒有找工作,而是聯繫了某品牌供貨商做起了微商。她稱,自己出售的都是正品原單,日常銷售以衣服、鞋子、包居多,但由於銷售的是外貿商品,性質特殊,一經售出概不退換。微信名為「A.多愛之城」的微商日常主要代購減肥藥品,她自稱是某健身房的工作人員,對健身、健康飲食等接觸較多,因此顧客在購買此類產品時對她比較信任。但當記者詢問代購的產品是否屬於藥品、是否持有相關銷售許可證時,她卻支吾推脫,只是強調自己的產品安全無副作用。

據了解,在網上銷售特殊商品需辦理相應的銷售許可證,例如劉麗銷售香煙需要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銷售食品需要辦理相關許可證。銷售藥品、醫療器械更需要專營許可證,但這讓很多代購商家踩了雷區,曾在網絡代購中風靡一時的隱形眼鏡和美瞳銷售就屬於醫療器械產品,其直接接觸眼角膜,有較高風險,必須經過相關部門審批,在獲取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後方可銷售。

還有一些物品,從生產至銷售都違反法律法規。如代購銷售盜版圖書、盜版音像製品、A貨皮包等涉嫌侵犯智慧財產權的物品均是違法行為。

代購特殊商品違法

2018年2月至4月期間,劉麗多次往返西寧與省外,在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向朋友銷售香煙共計64190元。

2018年4月14日,劉麗在西寧購買大量香煙準備到省外銷售時,被公安民警查獲。經清點,劉麗此次共攜帶雲煙大重九50條、中華香煙(硬盒)41條、貴煙5條。2018年5月8日,經西北煙草質量監督監測站出具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為:查扣的香煙均為真品捲菸,價值共計72450元。

2018年11月29日,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檢察院以劉麗涉嫌非法經營罪,向西寧市城東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19年1月10日,城東區法院審理了此案。

城東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麗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製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庭審中,被告人劉麗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依法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第(一)項、第67條第三款、第64條之規定,判處被告人劉麗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承辦此案的城東區檢察院檢察官傅思宇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明確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傅思宇提醒,廣大代購商家在銷售代購物品時,一定要通過合法渠道,多學習法律知識,不要作違反法律法規的事。

海外代購須守法

對於一些海外代購違反法律法規受到處罰的情況,記者採訪了西寧曹家堡機場海關相關工作人員。

記者了解到,我省海關旅檢渠道目前尚未發現重大違規超量攜帶貨物並偷逃較大應稅額的案件,但省外其他海關口岸有比較典型的代購案例。例如:離職空姐因多次攜帶從免稅店購買的化妝品入境,通過購物網站平台銷售,被指控共偷逃關稅100多萬元。最終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50萬元。海關工作人員提醒,根據我國海關法的相關規定: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進出境的物品,應當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並接受海關監管。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並接受海關查驗。

據了解,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明確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價值在人民幣5000元以內(含5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對於超出部分,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也就是說,旅客出國回來買點東西,在5000元人民幣限值內符合規定即可,對合理自用範圍內的超出免稅額度部分徵稅放行。但旅客存在違規攜帶超量貨物、物品入境且未主動申報、逃避海關監管、偷逃關稅甚至違規攜帶其他禁止和限制進境物品的,海關將依法處置。因此,代購商家的行為必須遵照法律規定,如果超出法律界限,必會受到法律制裁。

海關工作人員提醒,職業代購也好,出國旅遊或者工作幫親友代購、捎帶物品也罷,都需注意物品的價值。同時,也提醒進出境人員,切勿心存僥倖,逃避或者拒絕海關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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