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兩億贓款堆於家」,《國家監察》這個細節你注意到了嗎?

2020-01-16     長安觀察

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推出的電視專題片《國家監察》近日熱播,成為現象級的社會話題。

從《永遠在路上》、《打鐵還需自身硬》、《巡視利劍》,到如今的《國家監察》,「紀委出品,必屬精品」已成共識。為何反映紀檢監察成效的專題片能夠獲得如此關注,真實與震撼,大抵是個中秘鑰。「茅台往下水道倒也倒不盡」的王曉光,「吃不好、睡不好,覺得自己跑不了」的艾文禮……鮮活案例可謂直擊人心、發人深省。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們的反腐宣傳往往側重「以理服人」,貪官劣跡也多半以抽象的罪名與數字體現。但中紀委專題片卻「猛料」迭出。「兩億贓款堆於家」之類畫面異常震撼。另外,內容編排上也注重「過程感」,通過「大老虎」自述其思想滑坡的心路歷程,深刻揭示出「沒有人天生是貪官,作風問題常起於毫末、積於忽微」這一樸素道理。這樣的反腐故事,也讓觀眾深感黨紀國法面前沒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誰,都會一查到底,絕不姑息,任何人都不能心存僥倖。

當然,「拍蠅打虎」只是手段,作風建設更重要的是扎牢制度籠子。針對這一點,《國家監察》在真實揭示貪官醜態的同時,也對我國的監察制度改革的成果做了通俗易懂的描述。在監察體制改革前,在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從事管理的人員,掌管著公共資源、行使著公權力,大多數不屬於行政監察範疇,非黨員也不在紀委管轄範圍,這就出現了監督的空白。比如原吉林體育學院副院長張國志,他是非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同時又不是黨員。紀委在接到問題線索後就感覺到比較為難,沒有約束權,沒有查處權。如今隨著監察體制改革,《監察法》明確了六類監察對象,只要依法履行公職,行使公權力,都被納入監察範圍。密不透風的制度體系也讓「凡有越軌,必受其咎」的法律導向紮實落地,可謂鞏固反腐成果的治本之策。

「公權力姓公,也必須為公。只要公權力存在,就必須有制約和監督。」真實的貪官案例,透明的制度監管,《國家監察》見證了反腐利劍高懸。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元年,紀委監委還會有哪些動作,依然值得期待。

*本文由樹木計劃支持,長安觀察出品,首發在今日頭條平台。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rv5mr28BUQOea5Ow1Uq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