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早上這幾位被「請」到交警隊,原來是……

2019-07-24     洛陽交警

為全力穩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高質量民意警務建設、「除隱患、防事故、保大慶」專項整治行動,洛陽交警全天候不定時開展酒駕、醉駕查處行動。

炎炎夏日 烈烈三伏

約上好友 望月對飲

可是第二天要上班

要辦事

要出門

要開車

大量飲酒後第二天的你是否清醒呢?

這幾位就在大早上

被交警蜀黍查到滿身酒氣還駕駛車輛

典型案例

1、2019年7月19日09時27分許,任某可駕駛號牌為豫C189**小型汽車在洛欒252省道65公里處,被執勤民警查獲。經對任某可酒精呼吸測試,體內乙醇含量為54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2、2019年7月20日08時37分許,黨某偉駕駛號牌為豫C703**小型汽車在洛欒252省道65公里處,被執勤民警查獲。經對黨某偉酒精呼吸測試,體內乙醇含量為50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3、2019年7月21日07時40分許,楊某駕駛號牌為豫CYJ3**小型汽車在洛欒252省道65公里處,被執勤民警查獲。經對楊某酒精呼吸測試,體內乙醇含量為44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4、2019年7月23日09時23分許,成某哲駕駛號牌為豫C081**小型汽車在洛欒252省道65公里處,被執勤民警查獲。經對成某哲酒精呼吸測試,體內乙醇含量為49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酒駕成本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酒駕、醉駕交通違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飲酒駕駛=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1000-2000元罰款+一次記滿12分。

再次飲酒駕駛=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飲酒和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酒駕駛=約束至酒醒+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rPg7KGwBmyVoG_1ZsSJ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