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開庭宣判17宗「黑惡」案 涉147人

2019-11-26     昌邑市檢察院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5日消息稱,該院集中對17宗黑惡勢力犯罪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或宣判,涉及147名犯罪分子。

資料圖:市民從「掃黑除惡」標語前走過。中新社記者 王剛 攝

在當日公布的四宗典型案例中,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選取了代令賢、馬書喜兩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和薛軍委、徐迎忠兩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予以對外發布。其中,鄭州一「城中村」村長被以非法持有槍枝罪等10餘項罪名並罰,被判處24年有期徒刑。

在代令賢等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中,法院查明,2011年12月,被告人代令賢通過賄選等方式當選河南省澠池縣段村鄉中關村村主任後,長期橫行鄉里、稱霸一方。不服鄉政府領導,多次聚眾對抗、干擾國土局、林業局、公安局等政府職能部門的正常工作,通過有組織的實施非法採礦、強攔工程等方式斂財,共獲取非法利益2000餘萬元(人民幣,下同)。最終,代令賢被判處22年有期徒刑。

在四宗案例中,鄭州市惠濟區花園口鎮八堡村原主任、原村支書馬書喜領刑最高,他被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枝罪等數罪併罰,判處24年有期徒刑。法院查明,馬書喜及「巡邏隊」成員長期把持基層政權,稱霸一方,危害鄉里,涉案4000餘萬元。

在公布的薛軍委、徐迎忠兩個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中,他們以「軟硬兼施」手段進行違法活動。

被告人薛軍委是河南太康縣毛莊鎮石莊行政村負責人,通過組織老弱病殘村民,利用身體有病、年齡大等條件,採取「軟暴力」手段實施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騙取國家補償款等違法犯罪活動;被告人徐迎忠為首的犯罪組織則通過暴力討債、充當「地下執法隊」等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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