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城紛紛出手穩定樓市,繼早前的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之後,東莞又迎來了樓市新政,對於已經備案了6個月的新房,申報價格可以進行調整。
新政指出,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180天後,對未售出房屋的申報價格進行調整,調高幅度不超過5%,調低幅度不限。調整後的申報價格信息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推送給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錄入並鎖定。開發企業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通過捏造或者散布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不得以「毛坯報建和驗收、精裝報價及交付」等方式規避住宅戶內裝修監督管理。
在取得商品住房項目的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後,應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申報價格,嚴格按照明碼標價格式要求對外銷售,實際成交價格不得高於申報價格,也不得低於申報價格的90%。為做好價格指導工作的銜接,同時便於企業及時應對疫情影響,本通知發出之日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的商品住房項目,開發企業可以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申請對已備案銷售價格進行變更,對未售出的房屋銷售價格重新進行申報。
東莞的樓市新政主要就是圍繞新房的申報價格展開,已備案6個月的可以調價,調高不超過5%,調低無下限。但是,調價的同時不能利用手段來惡炒房價,總的來說還是以維穩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