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虎難下,喬丹當年與耐克完成高難度續約條件,真乃神人也

2019-09-17     籃中世界

我們都清楚喬丹的Jorand Brand對於球鞋市場的影響力,也清楚喬丹為耐克帶來了什麼樣的影響。

1984年,耐克只是一個地道的小品牌公司,並不被眾人熟知,反而當時最大家的阿迪達斯、匡威才是喬丹的心中選擇,可是蒼天不負有心人,喬丹最終選擇了耐克開出的5年520萬美元的合同,在當時,520萬美元絕對是一筆超級巨款,喬丹的工資也不過55萬美元,同時耐克還為喬丹製作了一部短片,得以打動喬丹。



可是,耐克公司為喬丹提出了合同條件,為保證公司利益,要求喬丹在生涯前三個賽季完成目標。首先,耐克要求喬丹要獲得最佳新秀,以及在三年之內入選全明星陣容,1984年是英雄輩出的一代,奧拉朱旺、巴克利、斯托克頓都是最佳新秀的熱門人選,新秀喬丹想拿最佳新秀,真的不是隨便說說。更何況當時聯盟還擁有黑白雙煞、歐文、喬治、托馬斯,全明星陣容絕非等閒之輩,喬丹想擠掉任何一個人,都有不小的難度。




第二個目標,在生涯前三年,耐克要求喬丹至少有一個賽季場均得到超越20分,如果來到現今聯盟,得20分入探囊取物一般,可是在當時注重內線、慢節奏的比賽,想場均得到20分,那就是全明星的水平。

第三,如若前兩目標都不能完成,那喬丹在三年內球鞋盈利400萬美元,合同皆可繼續。



耐克作為一家小公司,為喬丹拿出這麼大的合同,公司承擔了不少風險,如若喬丹表現不佳,那麼耐克全盤皆輸。三個目標雖然聽起來難,可是喬丹是什麼人?

神人也!

喬丹在進入聯盟的第一個賽季就已經完成了目標,新秀賽季場均28.2分、6.5籃板、5.9籃板、2.4搶斷的可怕數據,喬丹排在聯盟得分榜第三位,拿下最佳新秀的喬丹,與眾多巨星同披全明星戰袍,出戰全明星賽。並且喬丹第一年就幫助耐克賣出了價值1.8億美元的簽名鞋。



喬丹打出名堂,不少球鞋公司想挖牆腳,可是耐克高管和經紀人不斷遊說喬丹,最終喬丹還是留下了耐克。

不得不說,沒有耐克,喬丹還是那個喬丹,可是沒有喬丹,耐克就不一定是那個耐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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