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某網友發布一條微博,
講述了帶媽媽夜裡去生鮮超市的經歷。
「去得比較晚,
正好看到大規模丟棄食物的場面。」
據這位網友描述,「餐盒精美的新鮮飯菜、海鮮、甜品、飲料、點心,一批批從貨架上撤下,丟到小推車裡拉走扔掉。我們一邊買,他們一邊扔剩餘的。」
網友的媽媽心疼:「這月餅還是熱的啊!哎,這鮮肉月餅還是熱的!」
但員工回答,這些是快到期的食物,必須扔掉。顧客不允許拿,也不能買,員工也不可以拿回家。「我也沒辦法,出了事要追究我責任的,我不想丟工作,你看這裡都有攝像頭的。」
圖自網友
這條微博引來了數萬網友的轉發評論。
到期下架報廢
並非只有一家超市實行
其實將到期賣不完的食物丟棄銷毀,並非這一家超市的行為。
就在不久前,我們曾報道過「臨期食品」的相關內容。詳戳218元的奶粉只賣49元,牛奶買1送2…只是快過期了,你買嗎?
其中提到,保質期較短的冷鮮食品和奶製品如果過期,會被按時或者提前下架。
「比如保質期到下午7點,我們5點就會下架扔掉,報廢。」一位超市工作人員說。
不少網友也有過類似的經歷。
打折銷售可行嗎?
網友熱議
一些網友提出,為什麼不能將這些要被丟棄的食物折價賣呢?對此「@小椅子Zoe」稱,其實在食物被丟棄以前,已經折價賣了,扔掉的是依然沒有賣完的那些。
在之前的報道中,也提到食品在到期前,會經歷一輪打折降價銷售。
比如「所有冷鮮食品8折銷售」、「牛奶買一盒送兩盒」等等,通過大力度的優惠「加持」,讓這些食物儘量能夠賣完。
但對這種方式
網友仍然有不同看法
有人提議:
「是不是能給到社會福利組織?
尤其是糕點類,
沒壞只是當天沒售出的那種。」
但面臨的問題也很棘手:
食物吃了出了事誰負責?
如果被人偷偷拿去賣了怎麼辦?
產生的額外倉儲運輸費用誰來承擔?
有人表示,
雖然很浪費,但似乎別無他法。
為了保證食品質量
這就是代價
企業用嚴苛的方式保證產品質量,
對於消費者來說也算是一種保障。
但看著大規模食物被丟棄,
感到痛心也是人之常情。
對此你怎麼看呢?
來源:江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