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吳網訊 隨著鼠年春節日益臨近,今天(1月3日)市政府專門召開了新聞發布會,解讀相關政策規定,深化推進全市煙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
禁放區域包括:
(一)滆湖中路、滆湖東路以北,G42滬蓉高速以南,玉龍中路、玉龍南路、中吳大道、長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東,青洋路以西所形成的區域;
(二)G42滬蓉高速以北、S122港城大道以南、S39江宜高速以東、龍江北路以西所形成的區域;
(三)戚墅堰街道、潞城街道、丁堰街道行政區域;
(四)金壇區禁放區域:錢資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溧漕河以東、金湖路以西所形成的區域;
(五)溧陽市禁放區域:東至城東大道,南至高鐵沿線,西至G233國道、奧體大道,北至蕪申運河所形成的閉環區域(溧陽市禁放區域)。
相對於去年的煙花爆竹禁放區域,今年增加了溧陽部分市區,全部實行全年禁放。同時,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禁止燃放區域以外的禁放地點也較去年擴大,新增2類禁放地點,主要是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過街通道以及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下列禁放區域外地點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風景名勝區、公共綠地;
(二)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軌道交通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生產、銷售、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及安全保護區內;
(四)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過街通道;
(五)大型能源動力設施、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架空通信線路下方、輸油氣管道設施及熱力供應設施安全保護範圍內;
(六)國家機關、幼兒園、學校、醫療機構、兒童福利院、養老機構;
(七)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八)住宅小區、高層建築、地下建築;
(九)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文化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
(十)市、轄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為滿足部分有燃放煙花爆竹需求的市民朋友,今年春節期間,我市在禁放區域外設立了6個煙花爆竹集中燃放點,各地公安部門會同城管、消防、衛健等部門將共同維護集中燃放點的人員安全及燃放秩序,引導市民安全有序燃放煙花爆竹。
6個集中燃放點的具體位置為:
1. 金壇區:華城路以南、復興路以東、南二環路以北,前居午村組空地
2. 武進區:滆湖公園東門門口廣場
3. 新北區:常州高新區光伏產業園區管委會廣場(龍虎塘街道新科路)
4. 天寧區:中吳大道北側、鳳凰公園西側、光華路南側、芳田路東側所形成區域
5. 鐘樓區:312國道以北,工業大道以西,鐘樓區鄒區鎮燈博廣場
6. 經開區:橫山橋派出所(華喜路5號)西側空地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