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個車位停兩輛車,物業說不行,律師說不能影響別人

2019-12-11     FM1007福建交通廣播

都說一個蘿蔔一個坑,可如果坑夠大,能不能長出兩個蘿蔔?最近,福州車友黃先生也有類似的疑問,他在福州中庚香開新城小區購買了一個車位,他認為這個車位比較大,並且自己的車子也小,於是想同時在這個車位上停放兩輛車。

一橫一豎停了倆月,突然不讓停

今年7月份,黃先生搬進小區後向中庚物業總部提出申請,相關工作人員經過實地勘察後,同意讓他同時停放兩輛車,可過了一段時間,物業竟然又反悔了。

「他們最開始同意我停放兩輛車,只繳納一份車位管理費,到九月份我續交的時候,突然跟我說不能這樣停了,只能停一輛車。」

記者在黃先生髮來的照片中看到,黃先生的車位和相鄰的車位呈九十度角,一輛現代途勝SUV橫在車位靠柱子的一側,另一輛尼桑小車斜著停在剩餘的空位上,雖說車輛所停的部分已經超出了車位的停車線,但由於有柱子和牆壁相隔,並不會阻礙到旁邊車輛的停放。

「這個車位它相當於是一個獨立的車位,兩面靠牆,一面靠柱子,一面靠過道,跟其他車子是不會產生任何接觸,不影響人、車、交通的。」

黃先生說,物業提出,按照小區的規定,一個停車位只能停一輛車,但如果黃先生願意繳納雙倍的車位管理費,他們可以破例讓黃先生停兩輛車,不過黃先生對此卻提出了質疑,他並沒有在當初購買車位的合同上看到關於「一個車位只能停一輛車」的相關約定,相反,如果物業能夠破例,豈不是恰好說明了黃先生在一個車位停兩輛車沒有問題?

物業:已經影響到其他人

接到黃先生求助後,記者來到香開新城小區地下停車場,物業相關負責人孫經理帶記者來到了黃先生的停車位,當時車位上並沒有停著車。孫經理表示,黃先生那種停兩輛車的做法,實際上已經超出了車位本身限定的範圍,這也是他們拒絕了黃先生要求的根本原因。

「他那個車頭是凸出去的,兩個車頭都是,而且過道經常有車交匯,旁邊還是一個出口,大家已經有意見了,如果都這麼停,小區地下停車場就亂了。」

孫經理告訴記者,物業並沒有提出類似「交錢就可以一個車位停兩輛車」的說法,而是他向中庚物業總部反映這一情況後,總部同意先騰出一個無人使用的車位,黃先生只要承擔這個車位的管理費就能短期使用,但這一方案也遭到了黃先生的拒絕。目前,物業已經對黃先生兩輛車中的其中一輛進行限制,必須按臨時車輛繳納停車費後才能進出小區。

據黃先生介紹,此前他已經在福州12345平台上進行投訴,福州市房管局以及晉安區岳峰鎮先後的答覆為建議黃先生通過法律途徑提請訴訟。

為此,記者諮詢了多位律師的看法,上海建緯(福州)律師事務所卓文彬律師以及福建八閩律師事務所林柏冬律師均認為,由於黃先生停放車輛已經超出了車位的停車線,屬於侵占公共空間,物業有權力進行制止。

而在網上,類似的案例也層出不窮。記者注意到,不論法院最終的判決是支持業主還是物業,依據都是有沒有侵犯其他人的權益或公共權益。

案例一

案例二

你覺得物業

該不該阻止黃先生這樣停車?

(記者、編輯:心野)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cn/nmtk824BMH2_cNUgoYjV.html